复旦大学投毒案例分析(热点评析)

 2025-08-12 10:45:02  阅读 245  评论 0

摘要:看到上外男生投疑似催情物的新闻报道,让我顿时想起2013年4月上海复旦大学上海医学院研究生黄洋遭室友投毒后死亡的案件,两者都是学生,都发生在学校。只是两者的动机可能不一样,所投的物品不一样。但是他们的行为在某种程度上都是一样。让我们感到后怕,也感到愤怒。事情经

看到上外男生投疑似催情物的新闻报道,让我顿时想起2013年4月上海复旦大学上海医学院研究生黄洋遭室友投毒后死亡的案件,两者都是学生,都发生在学校。只是两者的动机可能不一样,所投的物品不一样。但是他们的行为在某种程度上都是一样。让我们感到后怕,也感到愤怒。

事情经过

2022年6月12日,尹某某在学校图书馆向一女生咖啡杯中投放催情药品,试图对女生图谋不轨。只是由于店家售卖假药的原因,将“牛磺酸泡腾片”作为“催情药物”卖给了尹某某,这才使得尹某某的无耻行为没有得逞。该女生在喝了一口后,察觉咖啡异样,将剩余咖啡倒掉,并向学校保卫部门报告,尹某某的行为因此而败露。尹某某被移送至公安机关,目前公安机关未作出最终的结论。

2013年3月31日下午,犯罪嫌疑人林森浩以取物为借口,从他人处借得钥匙后,进入复旦大学附属中山医院11号楼204影像医学实验室,取出其于2011年参与医学动物实验后存放于此处的、内装有剩余剧毒化学品二甲基亚硝胺原液的试剂瓶和注射器,并装入一个黄色医疗废弃物袋中带离该室。2013年3月31日17时50分许,林森浩携带上述物品回到421室,趁无人之机,将试剂瓶和注射器内的二甲基亚硝胺原液投入该室饮水机内,受害人黄洋在421室从该饮水机接水饮用后,出现呕吐等症状,随后抢救无效而死亡。上海警方正式以涉嫌故意杀人罪,向检察机关提请逮捕复旦大学“4·1”案犯罪嫌疑人林某。最后林某被判处死刑。

法律观点

第一,作为女生的警惕值得表扬点赞,但是又有多少女生会有这么高的警惕性呢,也许复旦大学投毒案的雾霾还影响者我们。 第二,尹某某的投放行为本身至少违法行为,其是否构成犯罪以及构成什么犯罪,需要综合分析:尹某某投放行为的动机是什么,是强奸他人还是猥亵他人、亦或者戏弄他人。不同的动机也会影响罪名,如果想强奸他人,那么就可能构成强奸罪。如果想猥亵他人,那么就可能构成强制猥亵罪;抑或是只是存在戏弄他人的行为,那么可能不构成犯罪,只是属于行政违法,被行政拘留罚款的处罚。

第三、尹某某的投放行为及时被发现,那么尹某某是否也构成刑事犯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三条规定规定: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这意味着,犯罪未遂应当负刑事责任。

互动交流

1、尹某某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

2、如何看待水杯不离开认定视线情况。

3、学校在教书育人中,如何避免培养高素质罪犯。

4、作为父母,让自己的孩子提高防范意识。

#上海外国语大学学生咖啡杯被投放异物##头条周刊#江西头条###上海##南昌头条##头号周刊#

——————————————————————关注@南昌谢律闲看故事品人生,多学法律少踩坑!

版权声明:我们致力于保护作者版权,注重分享,被刊用文章【复旦大学投毒案例分析(热点评析)】因无法核实真实出处,未能及时与作者取得联系,或有版权异议的,请联系管理员,我们会立即处理! 部分文章是来自自研大数据AI进行生成,内容摘自(百度百科,百度知道,头条百科,中国民法典,刑法,牛津词典,新华词典,汉语词典,国家院校,科普平台)等数据,内容仅供学习参考,不准确地方联系删除处理!;

原文链接:https://www.yxiso.com/zhishi/2076931.html

发表评论:

关于我们
院校搜的目标不仅是为用户提供数据和信息,更是成为每一位学子梦想实现的桥梁。我们相信,通过准确的信息与专业的指导,每一位学子都能找到属于自己的教育之路,迈向成功的未来。助力每一个梦想,实现更美好的未来!
联系方式
电话:
地址:广东省中山市
Email:beimuxi@protonmail.com

Copyright © 2022 院校搜 Inc. 保留所有权利。 Powered by BEIMUCMS 3.0.3

页面耗时0.0781秒, 内存占用1.91 MB, 访问数据库24次

陕ICP备14005772号-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