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委会成立的条件法律依据(业委会成员应当具备什么条件)

 2025-08-12 10:54:01  阅读 292  评论 0

摘要:当业主和开发商、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矛盾越来越突出的时候,成立业主大会并选举业主委员会,无疑是目前最有效的自救手段之一。 当排除各种阻扰之后,筹备组进入正常程序,需要选择什么样的业委会成员,又是一个十分重要的问题。选好委员是业主之福;选不好,就可能是下一个灾

当业主和开发商、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矛盾越来越突出的时候,成立业主大会并选举业主委员会,无疑是目前最有效的自救手段之一。

当排除各种阻扰之后,筹备组进入正常程序,需要选择什么样的业委会成员,又是一个十分重要的问题。选好委员是业主之福;选不好,就可能是下一个灾难的来临。

我们在选择业委会成员时,作为业主应该将自己最珍贵的权利-赞成票,投给什么样的人,才是最佳选择呢?根据笔者对业委会、业主及这个行业的理解,简单归纳几个特征,供大家参考、选择、一起评论。

首先:要具备一定的专业知识、技能,如法律、财务、管理、消防等。

大家都知道,业主积极成立业主大会要选业委会,多数都是权益被侵犯;要么是与开发商维权,要么是与物业企业维权;既然首要是维权需求,那么必须有一定的法律知识和财务知识就成为必须,否则就失去了本意。

大家都知道,阻碍小区成立业委会的一些利益集团具备一定的能量;如果广大业主好不容易斗智斗勇成立筹备组,再选出一帮什么都不懂的业委会后,仅凭一腔热情,在维权路上将会十分坎坷,且收效甚微;最后不但筹备组业主伤心,所有投票业主也会失望。

成立业委会之后,筹备组就结束了自己使命;剩下的就是业委会代表业主大会执行业主决议,能具备管理的方方面面知识和与物业企业沟通协调,就显得十分重要,财务、安防、保洁、绿化、消防等,都是看似简单,同时也十分专业的,具体如何,可以自己慢慢品。

其次:要有比较充足的时间,毕竟每个小区都有不少的事情,需要业委会处理。

作为业委会组织成员,其实是个很尴尬的身份;以一个非专业身份,要去做相对专业的事情(毕竟,这样全能专业的人,待遇毕竟不低);大部分专业的人,可能不愿意承担这样的责任,也不可能有那么充足的时间;不专业的人当选,结果可想而知。

相信大家能够理解,有能力的人不一定有充足时间,有时间的人不一定适合;既然是"争取"之下成立业主委员会,可以想象其需要为业主争取利益的事情,并不一定那么简单,需要有充足时间就成为一种必须;请问,有多少人愿意为了大家的利益去牺牲自己的工作时间,何况还是和利益集团做斗争?

再则:要有正义心和一定的沟通能力,脾气好还同时具备一定的人缘。

相信在业委会承担过义务的人都知道,没有沟通能力,简直就是一种灾难;而,没有人缘就根本不可能当选;持才自傲的人,脾气一般都不太好,面对普通业主,特别是少数反对的业主,其结果可想而知。

作为有能力的人,其思维和做事方式一般都区别于普通人;这种区别也许就是能力的一种吧;但是,往往就是这样的区别,并不会被多数人理解,最后导致能力很难以被发挥,沟通得烦了就自然不愿意再解释沟通;其结果就是退出或者混时间。

最后:要能吃亏还能受委屈,毕竟再完美的人都不可能让所有人喜欢。

前面已经说过,业委会成员当选的基本条件是双过半;那么,还有可能有2/5的人不赞同你,更加有可能超过20%的人反对你;如果这部分反对你的人,对任何事情都是为了反对而反对你;请问,不能受委屈的委员如何开展工作?

一个正直的业委会委员,吃亏是十分正常的事;试想,充分利用自己的休息时间为小区做贡献,本身就是吃亏的一种;而这种吃亏的同时不被理解,又受不了委屈,这样的结果会是怎么样?

综上所述是个人认为业委会委员需要具备的基础条件,如果不具备这些条件还是建议不要参加的好。毕竟,什么都不懂的话,根本起不到维护业主利益的作用,选了也白选;没有时间的话,能力再强也不能为业主服务;没有沟通能力、没有人缘的话也不可能被业主选举;不能吃亏受委屈的话,这个委员可能干不久,这就变成劳民伤财,再补选;其业委会成立的意义又何在?

不过,奉劝所有业主一句:既然是按照程序自己投票选举出来的业委会成员,就应当全力配合其工作;多些协助和建议,少些抱怨与指责;毕竟这个小区不只是几个委员的家,委员也是凡人,业主也不是上帝;一个小区要变成和谐美好家园,一定是靠大多数业主共同努力!几个委员在承担不少业主的反对的同时,还要面对利益集团的威逼利诱,能够不贪不腐不屈服,已经难能可贵,希望越高,可能失望就会越多,业委会组织是多么不被待见,相信有心人都明白;言尽于此,各自珍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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