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法律援助中心在哪(点亮一盏盏扶危济困的明灯)

 2025-08-12 11:36:02  阅读 910  评论 0

摘要:法律援助是政府责任,更是民心工程。我省各地坚持构建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工作体系,全力推进法律援助工作不断深入发展。各地司法行政系统以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为依托,紧密结合本地区实际,以保障群众法律援助需求为重点,完善政策、整合资源、创新方式,切实加强法

法律援助是政府责任,更是民心工程。我省各地坚持构建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工作体系,全力推进法律援助工作不断深入发展。各地司法行政系统以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为依托,紧密结合本地区实际,以保障群众法律援助需求为重点,完善政策、整合资源、创新方式,切实加强法律援助工作,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为扎实推进法治辽宁建设奠定坚实基础。

辽阳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法律援助窗口。

坐标:沈阳

“全域通办”扩大法律援助范围

“您好,我是法库县公主陵村村民,我想咨询一下如何申请法律援助,我是残疾人,无儿无女,独居,方不方便提供预约服务、上门服务?”日前,村民张大爷拨通了“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工作人员耐心地解答了张大爷的问题,并预约安排了上门服务。

据了解,今年沈阳市推动法律服务优质资源下沉,以乡村地区为重点,开展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规范化标准化示范创建活动,增加“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接听线路,配备网络智能终端设备,为乡村地区群众提供法律援助、法律宣传和法律咨询等“一站式”服务。成立市、县两级公共法律服务团,大力推进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加快智慧法务建设,引导法律服务人员通过深入田间地头和网络远程手段等多种方式,为乡村地区群众提供优质法律援助。

沈阳市还将农村高龄、失能、失独、空巢老人和留守儿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以及留守妇女和重度残疾人纳入免予经济困难状况审查范围。加强对工青妇老残等特殊群体的法律援助服务。对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因病因灾致贫户降低法律援助门槛,实现应援尽援、应援优援。组织法律援助工作人员参与化解纠纷,对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因病因灾致贫户的致富项目建设与生产项目,定期开展法律体检,防范法律风险。

为提高乡村地区群众获取法律援助便捷度,沈阳市开展法律援助“全域通办”试点。开辟绿色通道,对乡村困难群体申请法律援助的,简化受理审查程序,实行“申请即受理”的即办式服务。对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等受援人提供预约服务、上门服务。针对农民工等群体,沈阳市还制定了多项精准服务措施。

坐标:辽阳

“五个当天”为法律援助加速

“我刚刚申请了法律援助,马上就能和律师联系,真是为我解决了大问题。”11月8日,辽阳市民关女士冒着大雪来到辽阳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咨询申请法律援助需要的材料,令她没想到的是,在窗口工作人员汤冰指导下,她体验到了辽阳市法律援助“快速办理”——当天申请、当天受理、当天审批、当天指派律师、当天提供法律援助的服务。

据悉,辽阳市法律援助“快速办理”简化了法律援助受理审查程序,并成立了由231名律师组成的法援团队。过去,窗口工作人员接待申请人后,将案件交由法援中心进行审查,中心三日内作出是否给予法律援助的决定,如符合援助再指派律师给申请人。而现在,窗口工作人员均有律师资格证,直接可以对申请案件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立即指派律师进行援助。“窗口工作人员专业化保证了接待审查案件的质量,让困难群体受助更快速、更精准。”汤冰告诉记者。

此外,辽阳市司法局还在辽阳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设立法律援助窗口,实行“五个当天”快速为农民工提供法律援助。

日前,记者来到辽阳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看见一位农民工拿着劳动仲裁结果来到了位于二楼的法律援助窗口,农民工张某一边将材料递交给窗口工作人员一边对记者说:“我今天就是来取仲裁结果,看见一楼指示牌上显示楼上就有法律援助窗口,就上来了,真挺方便的。”

窗口工作人员吴艳华审查相关材料和案件后,认为其符合援助条件,当场将案件指派给一名律师,律师和当事人马上对接。

近年来,辽阳市司法局不断探索法律援助工作的新思路和新方法,不断提升服务水平。通过规范法律援助服务行为,完善法律援助工作制度,简化法律援助受理审查程序,实行“五个当天”,最大限度满足困难群众的法律需求。

2020年,办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848件,共为2800余名农民工提供法律援助,帮助困难群众挽回经济损失2000余万元。

坐标:朝阳

线上线下让法律援助更高效

“现在我们有法律问题可以通过‘喀左政务服务网’进行咨询,真是越来越方便了。”日前,当记者与喀喇沁左翼蒙古族自治县居民李先生谈起法律援助时,他乐呵呵地说。

今年以来,朝阳市司法局进一步优化服务方式,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开展法律援助工作,不但营造了良好的法治氛围,更为群众提供了暖心的法律服务。

工作中,朝阳市司法局依托司法所建立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165个,依托村级调委会或法律援助联络点建立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1570个。依托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乡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设立便民窗口,整合法律援助、人民调解、公证、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开展“一站式”“一条龙”服务,进一步方便了群众办事,真正避免了群众多跑腿。

此外,朝阳市司法局积极借助“12348中国法网”和“12348辽宁法网”两级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平台,制作即时贴,方便群众扫取二维码进入网络平台寻求法律咨询、法律援助等相关法律服务,得到了群众一致好评。其中,喀喇沁左翼蒙古族自治县法律援助中心积极推行“互联网+”,群众可通过“喀左政务服务网”线上寻求法律服务和法律咨询,真正落实了“最多跑一次”,切实做到了便民惠民。

朝阳市司法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下一步,朝阳市司法局将继续发挥法律援助职能作用,通过开通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加大法律援助便民力度、推行上门服务等有效途径,持续为全市困难群体提供优质法律援助服务。

坐标:葫芦岛

法律援助“特事特办”解民忧

“快走吧,赶上大雨就麻烦了。”8月3日,设在自家屋里的“巡回法庭”圆桌圆凳还没有撤掉,建昌县和尚房子乡和尚房子村大杖子组村民王超就开始“撵人”了,并特别叮嘱葫芦岛市法律援助中心法律援助律师陈明辉回去的路上一定要注意安全。返身回屋时,王超向舅舅和妹妹谈起了陈明辉:“人家陈律师接待我3回了,来咱家两回,回回赶上雨。”

今年5月份,家住建昌偏僻农村的低保人员王超急需要通过法律途径宣告母亲马某为限制能力人,并由他作为监护人。但因为不懂法律,对事情具体该咋办王超茫然无措,于是到葫芦岛市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

“这是我们中心承办的第一起特别程序案件,也是第一起司法鉴定法律援助案件,受援人很急切,我们决定特事特办。”葫芦岛市法律援助中心审核受理科负责人张岩告诉记者,在接待了王超了解了情况后,中心立刻启动绿色通道,指派法援律师陈明辉承办该案件。

“考虑到路途比较遥远,我们也想实地到他们家里看一看,所以就决定上门服务,尽最大的努力方便群众。”陈明辉说。行程180多公里,陈明辉第一次去王超的家,在王超家里现场写起诉书、司法鉴定申请书,帮助准备案件相关材料,并到建昌县人民法院立案。7月30日,建昌县法院庭审法官和陈明辉等人冒雨赶到王超家里,以“巡回法庭”方式审理了该特别程序案件。

葫芦岛市法律援助中心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开通法律援助绿色快捷通道,对于农民工、老年人、妇女、重度残疾人等困难弱势群体申请法律援助的,实行当天受理、当天审批、当天指派。

来源:辽宁法治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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