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诉讼参加人,是指依法参加行政诉讼活动,享有诉讼权利、承担诉讼义务的当事人和与当事人诉讼地位相似的诉讼代理人,包括原告、被告、共同诉讼人、第三人和诉讼代理人。
行政诉讼当事人是指与被诉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以自己的名义参加诉讼并受人民法院裁判拘束的个人和组织,包括第一审程序中原告、被告、共同诉讼人和第三人,第二审程序中的上诉人和被上诉人,执行程序中的执行申请人和被执行申请人。
当事人的特征1.当事人同被诉的具体行政行为有直接利害关系。2.当事人以自己的名义进行诉讼。3.当事人是要受到人民法院裁判拘束的人。
行政诉讼当事人的诉讼权利能力与诉讼行为能力1.诉讼权利能力诉讼权利能力又称当事人能力,是指能够享有行政诉讼权利和承担行政诉讼义务的资格。2.诉讼行为能力诉讼行为能力又称诉讼能力,是指以自己的行为行使诉讼权利和履行诉讼义务的资格。
行政诉讼原告是指对行政主体具体行政行为不服,依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以自己的名义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特征:
原告须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原告是与被诉具体行为有法律利害关系的人。
原告须是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自己合法权益的人。
行政诉讼中的被告
一是被告应当具有行政主体资格;
二是被告应当是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主体。
行政诉讼第三人是指同被诉具体行政行为有法律上利害关系,在行政诉讼中申请参加诉讼或者由人民法院通知参加诉讼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版权声明:我们致力于保护作者版权,注重分享,被刊用文章【行政诉讼律师(行政诉讼的参加人)】因无法核实真实出处,未能及时与作者取得联系,或有版权异议的,请联系管理员,我们会立即处理! 部分文章是来自自研大数据AI进行生成,内容摘自(百度百科,百度知道,头条百科,中国民法典,刑法,牛津词典,新华词典,汉语词典,国家院校,科普平台)等数据,内容仅供学习参考,不准确地方联系删除处理!;
工作时间:8:00-18:00
客服电话
电子邮件
beimuxi@protonmail.com
扫码二维码
获取最新动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