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额贷违法吗(虚构贷款用途)

 2025-08-12 22:39:01  阅读 699  评论 0

摘要:虚构贷款用途,骗取银行个人小额贷款50万元获刑10年审理法院:安徽省六安市裕安区人民法院案号:(2020)皖1503刑初148号【基本案情】2010年7月8日,被告人郑某某在六安市裕安区平桥工业园注册成立六安市翔裕钢铁贸易有限公司,并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但该公司未实际开展生产经

虚构贷款用途,骗取银行个人小额贷款50万元获刑10年

审理法院:安徽省六安市裕安区人民法院

案号:(2020)皖1503刑初148号

【基本案情】2010年7月8日,被告人郑某某在六安市裕安区平桥工业园注册成立六安市翔裕钢铁贸易有限公司,并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但该公司未实际开展生产经营业务。后郑某某虚构贷款用途,使用虚假的《产品购销合同》,向中国工商银行六安分行开发区支行申请个人小额贷款50万元,2011年4月1日与该行签订了《个人借款/担保合同》。次日,该笔贷款到账,郑某某未将贷款用于公司生产经营,仅支付银行四个月贷款利息后逃匿,50万元贷款本金至今未还。2020年1月15日,被告人郑某某在福建周宁县泗桥乡泗桥村民宅内被公安机关抓获。

【法院观点】被告人郑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编造虚假理由,使用虚假的经济合同,骗取银行贷款,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贷款诈骗罪。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本院予以确认。被告人郑某某虚构贷款用途,未将贷款用于公司生产经营,获取贷款后逃匿,具有非法占有目的,故辩护人关于被告人郑某某构成骗取贷款罪的辩护意见,本院不予采纳。被告人郑某某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构成坦白,可从轻处罚。

【判决结果】一、被告人郑某某犯贷款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

二、被告人郑某某违法所得人民币五十万元,予以追缴,返还被害单位。

版权声明:我们致力于保护作者版权,注重分享,被刊用文章【小额贷违法吗(虚构贷款用途)】因无法核实真实出处,未能及时与作者取得联系,或有版权异议的,请联系管理员,我们会立即处理! 部分文章是来自自研大数据AI进行生成,内容摘自(百度百科,百度知道,头条百科,中国民法典,刑法,牛津词典,新华词典,汉语词典,国家院校,科普平台)等数据,内容仅供学习参考,不准确地方联系删除处理!;

原文链接:https://www.yxiso.com/zhishi/2084066.html

发表评论:

关于我们
院校搜的目标不仅是为用户提供数据和信息,更是成为每一位学子梦想实现的桥梁。我们相信,通过准确的信息与专业的指导,每一位学子都能找到属于自己的教育之路,迈向成功的未来。助力每一个梦想,实现更美好的未来!
联系方式
电话:
地址:广东省中山市
Email:beimuxi@protonmail.com

Copyright © 2022 院校搜 Inc. 保留所有权利。 Powered by BEIMUCMS 3.0.3

页面耗时0.0344秒, 内存占用1.91 MB, 访问数据库23次

陕ICP备14005772号-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