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3日,裁判文书网发布杨勇诉深圳市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北京陌陌科技有限公司、财付通支付科技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荆门分行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杨某是陌陌用户,在2020年6月20日0:16至1:55期间,直播间购买陌陌币打赏主播。
杨某庭审中认可其于2020年6月20日0:16通过微信支付的方式花费108元购买1080陌陌币。
购买礼物全部打赏陌陌主播,分别于2020年6月20日0:16购买1个虚拟礼物“跑车”,2020年6月20日0:21购买1个虚拟礼物“棒棒糖”。
但在6月20日0:25其微信支付的方式花费1000元购买10000陌陌币其主张并不是其操作,其账户上多出的陌陌币以为是赠送,故2020年6月20日0:26其购买401个虚拟礼物“棒棒糖”,2020年6月20日0:41-0:42共购买3个虚拟礼物“花冠”,2020年6月20日0:43购买1个虚拟礼物“口红”进行打赏。
杨某认为陌陌公司、腾讯公司、中国银行荆门分行在没有进行密码验证情况下扣款,起诉至荆门市东宝区人民法院。
主张扣除1000元的行为无效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支付3倍损失的惩罚性赔偿。
一审法院驳回起诉,上诉至荆州市中院,也被驳回。
两级法院认为:
1、腾讯并非适格被告。杨某虽为微信用户,但扣款行为是财付通公司运营的微信支付,两个公司为独立的法人,故腾讯公司不是适格的被告。
2、在腾讯公司提交的公证书证明后台数据显示两笔交易均是通过指纹验证支付的,且使用设备一致情况下。杨某没有相反证据推翻上述证据,应当承担举证不利的后果。
1、我们的网络账号扣款一定要建议设置成密码或者短信验证码加密验证,保证我们交易的安全性,短信验证码也是证据之一。
2、一旦发生盗号,第一时间保存盗号的证据,必要时候报警,这些都是我们诉讼的证据。
3、避免盲目起诉,咨询律师进行法律分析。本案中杨某只是提交银行交易流水明细清单、购买陌陌币的操作流程截图,客服聊天记录,该证据只能证明正常微信支付流程。
如果杨某要胜诉,除非有证明证明账号系他人盗取或者陌陌支付系统存在漏洞,导致其账户损失,否则法官也无能为力。
关注我,学习法律知识。你认为本案中杨某怎么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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