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整治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2021年以来,我市开展拆迁拆违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现将查处的4起典型案件通报如下:
一、平湖经济技术开发区(钟埭街道)三改一拆办工作人员俞国华收受他人财物问题。2014年至2021年,俞国华利用负责“三改一拆”职务上的便利,为相关企业在征迁、违法建筑拆除事项上谋取利益,索取或收受企业人员财物,共计价值19万余元。2021年11月,俞国华因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20万元。
二、新仓镇村镇建设管理办公室事业中层正职协理员、新仓镇老街改造办主任马宝平涉及违章建筑问题。2020年3月,马宝平身为新仓镇村镇建设管理办工作人员,在自家修缮房屋过程中,未经批准擅自新建楼梯间、阳台门头三层,经认定属于违章建筑,造成不良社会影响。2021年7月,马宝平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三、广陈镇村镇建设管理办公室农房办工作人员陈涛履职不力、失职失责,造成村民违规建房问题。2019年5月至今,陈涛在担任广陈镇村镇建设管理办公室农房办工作人员期间,日常监管巡查不到位,未能及时发现和制止民主村农户违规建造农房的情况,造成不良影响。2021年8月,陈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四、林埭镇征迁办主任徐春健收受财物、接受宴请和有偿陪侍等问题。2015年至2021年1月,徐春健在担任林埭镇征迁办主任期间,多次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的消费卡、香烟等财物,共计价值1万余元。徐春健还积极组织并召集人员共同参与管理服务对象安排的宴请和有偿陪侍服务,造成严重不良影响。2021年9月,徐春健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以上典型案例,反映出在我市拆迁拆违这个领域中,个别基层党员干部把公权力和职务影响力变成个人牟取私利的工具,严重侵害了人民的利益,侵蚀党的执政根基,造成不良影响。各级党组织、广大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必须以案为鉴,深刻汲取教训。各级党委政府和拆迁拆违领域有关单位要强化责任担当,压实主体责任,加大对违章建筑拆除、征地拆迁等重点领域存在问题的排查力度,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要严肃认真对待,对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要坚决纠正。各级纪检监察组织对拆迁拆违领域的违纪违法问题要坚决查处、绝不姑息。
来源:东湖清韵
版权声明:我们致力于保护作者版权,注重分享,被刊用文章【违纪违法案例(中共平湖市纪委通报4起拆迁拆违领域违纪违法案件)】因无法核实真实出处,未能及时与作者取得联系,或有版权异议的,请联系管理员,我们会立即处理! 部分文章是来自自研大数据AI进行生成,内容摘自(百度百科,百度知道,头条百科,中国民法典,刑法,牛津词典,新华词典,汉语词典,国家院校,科普平台)等数据,内容仅供学习参考,不准确地方联系删除处理!;
工作时间:8:00-18:00
客服电话
电子邮件
beimuxi@protonmail.com
扫码二维码
获取最新动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