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社会治理现代化的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全国政法系统因时而动、谋势而动,发出“加快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努力建设更高水平平安中国”的时代强音。兴安盟司法局坚决落实盟委和盟委政法委关于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部署,紧紧围绕“一个统筹、四大职能”,担当法治保障“先行者”,积极探索市域社会治理新路。
近年来,盟委行署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把全面推进依法治盟、平安兴安建设和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一盘棋”谋划。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为推动法治兴安、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把舵定向,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各项工作在法治航道内顺畅运行。
兴安盟人大工委副主任、兴安盟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刘忠出席兴安盟森林草原湿地保护法治宣传月活动启动仪式
2019年4月,盟委全面依法治盟委员会成立,各旗县市也相继成立委员会,标志着盟域范围内领导各层级、各部门法治建设工作的议事协调机构诞生,法治建设责任制进一步压实。为充分发挥全面依法治盟委员会牵头抓总作用,保障各领域依法治盟工作有序推进,委员会成立了立法建议协调小组、司法协调小组、执法协调小组和守法普法协调小组,制定了委员会工作规则、协调小组工作规则和委员会办公室工作细则,委员会及其协调小组统筹协调、分工负责、相互配合、实体化运行的工作机制更加健全。委员会成立以来,盟级领导共主持召开委员会会议4次,委员会办公室召开会议4次。
加强依法决策是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的重要内容,盟司法局积极推动各级政府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和《自治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自2020年以来,盟旗两级政府研究制定重大行政决策107项,每年形成事项目录向社会公布,确保重大行政决策严格遵守法定权限、依法履行法定程序、接受人民群众监督。为保证重大决策内容合法有效,盟司法局在盟、旗、乡三级党政机关全面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加快推进公职律师工作,全盟现有政府法律顾问311人,公职律师67人,积极为政府决策提供法律参考。2020年以来,全盟各级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共参与重大决策137次,审查法律文件639件,出具法律意见书538份。
2020年11月,中央依法治国办督察组对我盟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及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开展督察,中国政法大学也为我盟开展了法治政府建设第三方评估,对我盟推进法治建设工作的做法举措给予充分肯定。乌兰浩特市、扎赉特旗和科右中旗荣获“第二批全区法治政府建设示范旗县”称号,全区20个示范创建优秀地区中我盟占据3个席位,有力彰显了我盟法治建设成效。
推动执法司法责任体系改革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课题,也是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亟待推动的重点工作。根据2020年颁布的《内蒙古自治区行政执法公示 执法全过程记录 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三项制度”),盟司法局依托行政执法监督平台,认真开展行政执法主体和人员清理确认、资格审核和考试工作,全盟现有执法主体537个,执法人员7209人,3014名执法人员参加了资格认证考试。
为了保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盟司法局把着力提升全盟行政执法人员素质作为第一要务,坚持以学习带促进,先后组织了“三项制度学习月”、“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年”等活动,面向全盟各级行政执法人员举办了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行政执法监督条例、行政处罚法专题讲座暨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认证培训班和基层综合行政执法人员法律巡回培训等9次集中学习教育,覆盖1.56万人次。
在红星美凯龙乌兰浩特商场举办“送法进企业”专题讲座
在促进“放管服”改革方面,盟司法局重点开展“权责清单”合法性审查,累计审查盟直行政执法单位36家、行政权力事项8313项。对新组建的综合行政执法机构开展委托执法程序备案审核,共审查执法事项1467项,组织编制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清单11个,有效防止行政执法不作为、乱作为。为方便企业群众办事创业,盟司法局积极开展证明事项清理,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全盟各级政务服务部门保留的证明事项由2020年的475项大幅度缩减为164项, 38项实行告知承诺制,“减证便民”成效显著。
如何在充分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的同时保证行政执法监督效果,成了行政执法监督需要通过的“平衡木”。2021年,盟司法局探索出台了《兴安盟行政执法包容审慎监管的指导意见》,31个行政执法部门创新制定了不予处罚、从轻处罚、减轻处罚、免于行政强制“四张清单”,为企业量身打造“容错后问责”监管机制和柔性执法备案备查、定期回访、结果公开公示等制度。为了扎实推动自治区优化营商环境3.0方案任务落实,盟司法局组织开展全盟“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出台《涉企行政执法备案管理办法》,盟本级17个部门备案执法检查计划40项,同时向社会公布了全盟348家行政执法部门的监督投诉举报电话,企业群众共同参与的行政执法监督体系初步建成。
法治保障作用发挥得好不好,由人民群众了解不了解、满意不满意说了算。2020年,盟委依法治盟委员会成立了兴安盟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印发了任务清单、发展指标和政府购买指导性目录,推动1009个覆盖城乡、便捷高效、均等普惠的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在全盟旗县、乡镇、街道村(嘎查)实现了全覆盖,全盟7个公共法律服务中心配备了智能触摸查询终端,让广大人民群众的法律服务需求得到充分满足。2021年,全国妇联授予盟司法局“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称号,充分肯定了我盟在弱势群体法律服务工作中取得的成绩。
法治乌兰牧骑演出间隙,演职人员为群众宣讲法律知识
从服务打赢脱贫攻坚战再到助力乡村振兴,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一直在路上。2020年,盟司法局推动为全盟90个深度贫困嘎查村配备专业律师,组建了覆盖4552人的法律顾问服务群。2021年,全盟125名执业律师与758个村(嘎查)、130个社区(居委会)签订了法律顾问合同。2022年,曾经的深度贫困村变成了乡村振兴示范重点嘎查村,助力乡村振兴的“万名律师进乡村”活动在全盟范围内顺势启动。截至目前,全盟律师已与村居签订法律服务协议716个,建立293个联系点,乡风文明的美丽乡村建设更添法治的“新外衣”。
走进全盟各级法律援助中心,首先映入眼帘的一定是一面面鲜红的锦旗,“依法为民解难事 法律援助暖人心”,是群众对法律援助工作的褒奖,更是法律援助为民办实事的体现。从出台“法援惠民生·扶贫奔小康”品牌活动十项措施、开展“拖欠农民工工资法律援助”专项活动,到推进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两清零”,全盟各级法律援助机构共受理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188件,受援856人次,涉案金额1700万元。2021年,盟法律援助中心被评为“全国服务农民工公益法律服务行动成绩突出集体”。为了更好服务弱势群体,盟司法局在全区创新实现律师事务所法律援助工作站旗县市全覆盖,主动受理法律援助案件26件,提供便民服务40余次,法律援助广度继续拓展。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疫情防控最严峻的时期,“六稳六保”任务艰巨,盟司法局成立了民营企业家法律维权服务站和“疫情防控律师公证服务团”,为企业、商会复工复产提供积极建议。2022年,盟司法局围绕自治区优化营商环境3.0方案,出台《兴安盟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公共法律服务便民利企若干措施》,制定15条具体举措,并推动旗县市工业园区建立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点。联合盟法学会、工商联、妇联、律师协会,组织大批律师志愿者开展“法律服务营商环境”专项行动,法治宣传、律师体检、公证上门、人民调解,企业要什么法律服务就送什么。上半年,全盟共开展法治体检活动19次,送法进企业142次,深入企业185家,培训企业家820人次,推出54项“零跑腿”涉企公证事项承诺清单,企业法律服务更加便捷优质。
法治兴安、平安兴安建设和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盟司法局从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出发,形成了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调联动”工作格局。为了适应新形势下专业领域人民调解需求,盟司法局积极推动建立涉及医疗、交通、物业、知识产权、婚姻家庭等专业性行业性调委会33个,在企事业单位设立调委会14个,组建了兴安盟人民调解和行政调解专家库,选聘人民调解专家18名、行政调解专家155名。律师参与“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试点在乌兰浩特市启动后,70名执业律师入驻法院调解平台担任调解员,拓展了多元解纷新路径。
为了改善基层矛盾纠纷化解“单打独斗”、“力不从心”的工作现状,全盟68个司法所和99个公安派出所探索开展了“两所联动”工作。不管是在建党百年、迎接冬奥的重大时期,还是在农村矛盾频发的春耕节点,总能看见公安和司法干警一同深入群众身边开展工作。“两所联动”以来,共联合开展矛盾纠纷排查1423次,普法宣传924次,调解案件8896件,联合走访重点人员2182人次,“两所”维护社会稳定的堡垒作用进一步发挥,2021年,司法部表彰科右前旗科尔沁司法所为“全国模范司法所”。今年,盟司法局、公安局联合组织“两所联动”优秀案例评选、开办全盟调解员骨干培训班,充分调动了调解员积极性,有效提升了矛盾化解能力水平。
社区矫正工作需久久为功、深耕细作。2020年7月1日,《社区矫正法》正式实施,兴安盟依法成立了社区矫正委员会。有了专门领导机构,各级社区矫正机构在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教育帮扶、强化对社区矫正对象“一日化”管理方面更有作为。随着司法行政信息化技术的发展,“人防”+“技防”的监管方式更加智能精准,确保社区矫正对象不脱管、不漏管。司法行政系统盟、旗、乡三级联网实现全覆盖以后,在全区率先开办了社区矫正对象线上教育“云课堂”,召开全盟社区矫正对象教育感化大会,开辟了以信息化手段提升教育矫治质效的新路径。面对优化营商环境对社区矫正工作提出的新要求,盟司法局规范了涉企社区矫正对象赴外地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审批事项,保障了企业发展利益。
“七五”普法圆满收官,“八五”普法拉开序幕。“八五”普法规划出台后,盟司法局接续制定了《兴安盟提升公民法治素养“四大工程”实施方案》,明确了国家工作人员法治素养提升工程、青少年法治素养培育工程、重点人群法治素养培养工程、公民法治素养实践工程的目标任务和具体举措,从多个角度把全民普法这项法治建设的基础性工作做实做好。
“关键少数”的法治素养能充分反映政府依法行政水平。近年来,盟委依法治盟办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列入各级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重点,将述法纳入领导干部年终述职内容,组织了15批次、647名拟任领导参加领导干部任职前法律知识考试和依法行政能力测试。每年的“宪法宣传周”期间,各地各单位主要领导干部都带头向宪法宣誓,全盟已有1.5万名国家工作人员宣誓,树立起了尊崇宪法、遵守宪法的良好风尚。
《民法典》一经颁布就成为了普法宣传的“重头戏”。盟司法局聘任了31名讲师组建民法典普法讲师团,在全盟范围内开展“民法典六进”。组织民法典有奖法律知识竞赛、在《兴安日报》开设民法典专栏、举办民法典颁布周年座谈会、开设集中学习和专题讲座等,各类《民法典》宣传活动在全盟遍地开花、有声有色。2021年,首个盟级法治文化公园建成,成为了《民法典》宣传和盟直各单位集中开展法治教育的主阵地。自《民法典》颁布以来,全盟共开展民法典集中学习、举办专题讲座612次,参学人员11.4万人次,发放宣传资料14.3万份,受教育群众达50万人次。
作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盟,民族法治自然成为全盟普法宣传的主流。2021年,自治区首部民族团结进步综合性地方性法规——《内蒙古自治区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条例》颁布实施,为依法治理民族地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提供了遵循。盟司法局、盟民委结合民族政策宣传月、民族法治宣传周、民族团结进步活动月开展,积极组织举办民族团结进步主题教育网络有奖竞答、知识竞赛、主题演讲等形式多样的群众性法治宣传活动,开展线上线下宣传活动140余次,为30余万群众送上民族法治课,促进各民族像石榴籽一样紧紧抱在一起。
兴安盟行政公署在“宪法宣传周”举行宪法宣誓仪式
今年以来,盟司法局紧紧围绕盟委行署中心工作,组织开展了全盟命案防控专项法治宣传月和森林草原湿地保护普法宣传月,在农村牧区培养了2500余名“法律明白人”。在3·15消费者权益日、“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6·5环境日、知识产权宣传周等重要节点和《行政处罚法》《信访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颁布纪念日开展集中普法宣传,累计开展活动670余场,覆盖群众36.7万人。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必须不断改进社会治理方式,市域治理现代化建设的目标则要求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作用。全盟司法行政系统将继续把坚持全面推进依法治盟、深入推进平安兴安建设和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紧密结合起来,让法治春风吹遍盟域、让法治精神沁润人心。(赵海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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