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法学院毕业后,大多数毕业生渴望进入律师事务所,成为出色的出庭律师,以帮助客户赢得有争议的诉讼;或者在非诉案件中大展身手、发挥职业抱负。而除此之外,进入政治或政府部门开启法律生涯也是很多法学生的职业选择。我们特为大家整理了15名美国当代或历史上著名律师的职业道路和经历以及他们毕业的法学院,希望对那些有志于影响社会的法学生的职业选择做些参考。

毕业院校:Columbia Law School,#4 in Best Law Schools
Ruth Bader Ginsburg(露丝·巴德·金斯伯格),出生于1933年3月15日,逝世于2020年9月18日。Ginsburg曾获总统比尔·克林顿提名,担任美国最高法院大法官直至其去世,她是继桑德拉·戴·奥康纳(Sandra Day O'Connor)之后最高法院第二位女性大法官,也是首位美国犹太裔女性大法官。
金斯伯格大法官在美国最高法院任职27年,可以说是最高法院自由派的先锋。在法官生涯中,她撰写了很多具有里程碑意义的意见,推动了性别平等以及对美国社会弱势群体权利的保护。金斯伯格大法官同样以对重大社会问题提出慷慨激昂的反对意见而著称,这使得她在美国进步人士中赢得了很高的地位。

毕业院校:George Washington University Law School, #27 in Best Law Schools
William Barr(威廉·巴尔),出生于1950年5月23日,是美国律师和政府官员,曾先后供职于美国中央情报局、联邦上诉法庭等。上世纪70年代在中央情报局(CIA)工作,后在里根政府供职。此后,他在1991至1993年乔治·布什政府期间担任第77任美国司法部长,并于2019至2020年特朗普政府期间担任第85任美国司法部长。
毕业院校:Harvard Law School,#3 in Best Law Schools
Oliver Wendell Holmes Jr.(小奥利弗·温德尔·霍姆斯),出生于1841 年 3 月 8 日,逝世于1935 年 3 月 6 日,是美国诗人老奥利弗·温德尔·霍姆斯之子,是美国著名法学家,于1902年至1932年担任美国最高法院大法官。
Holmes反对道德理论和“自然权利论”,而信奉道德相对主义,这使得他强烈支持第一修正案的言论自由权,尤其是密尔的观点市场理论。他还创制了“清楚而即刻的危险(clear and present danger)”标准,以确定政府是否可以在不违反第一修正案的情况下限制言论,他认为政府只能限制对公共福利构成迫在眉睫的威胁的言论。该标准源于1919年的Schenk 诉合众国案,该案在最高法院言论自由判例中非常著名。Holmes相信,没有绝对的真理,因此言论自由对自由交流观点而言至关重要。

毕业院校:University of Michigan--Ann Arbor(但未获得正式学位),#10 in Best Law Schools
Clarence Darrow(克拉伦斯·丹诺),出生于1857年4月18日,逝世于1938年3月13日,是美国公民自由联盟(American Civil Liberties Union, ACLU)的成员,也是乔治主义经济改革的杰出倡导者。
Clarence Darrow是美国美国最早的劳工律师之一,并在法律纠纷中代表著名的工会领袖。同时,他还是一位出色的刑事辩护律师,在20 世纪早期的许多著名审判中为知名客户辩护。Clarence Darrow在一场关于政教分离的著名案件中为一位教授进化论的教师辩护,引起了全国的关注,这起案件被称为“斯科普斯猴子审判”(Scopes Monkey Trial),该案件也是好莱坞电影“Inherit the Wind”的故事原型。

毕业院校:Yale Law School,#1 in Best Law Schools
Floyd Abrams(弗洛伊德·艾布拉姆斯),出生于1936年7月9日,专门研究宪法和媒体法,曾在美国最高法院审理过 13 起案件。他的许多与第一修正案和言论自由相关的论点已经被整合到多个最高法院意见中。Floyd Abrams支持广泛的言论自由权,认为政府在规范言论方面应该拥有极其有限的权力。此外,Floyd Abrams是哥伦比亚大学新闻学院的William J. Brennan Jr. 客座教授,也是美国Cahill Gordon & Reindel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

毕业院校:Loyola Marymount University,#72 in Best Law Schools
Gloria Allred(格洛丽亚·奥尔雷德),1941 年 7 月 3 日出生,是一位美国妇女权利律师,以处理备受瞩目且经常引起争议的案件而闻名,尤其是涉及保护妇女权利的案件。Gloria Allred已对多位被指控性行为不端的男性名人提起诉讼,其中包括Bill Cosby和Roman Polanski。早在#MeToo运动之前,Gloria Allred就因代表女性指控有权势的男性进行性骚扰而享誉全美,她被昵称为美国“新闻发布会大师(master of the press conference)”。Gloria Allred已入选全国女性名人堂(National Women's Hall of Fame)。

毕业院校:New York University School of Law,#6 in Best Law Schools
Keith Harper(基思·哈珀),出生于1965年,他是美国俄克拉荷马州(Oklahoma)切诺基民族(Cherokee)的公民。在奥巴马政府期间,他成为第一位被任命为美国大使(U.S. ambassador)的美洲原住民。2014 年6月至 2017年1月,Keith Harper担任美国驻日内瓦联合国人权理事会(United Nations Human Rights Council)的代表。
Keith Harper现在是Jenner & Block LLP律师事务所的美洲原住民法律业务的主席,并且在代表美洲原住民赢得诉讼方面有着悠久的记录和杰出声誉。在Cobell v. Salazar集体诉讼中,Keith Harper代表50万美洲原住民原告,向美国内政部和财政部对印度信托基金管理不善而提起集体诉讼。此案最终以 34 亿美元和解,这是美国历史上针对联邦政府的最大诉讼和解。

毕业院校:University of Notre Dame Law School,#22 in Best Law Schools
Kevin Hasson(凯文·哈森)是贝克特宗教自由基金会(The Becket Fund for Religious Liberty)的创始人兼荣誉主席,该基金会是一家代表所有信仰人士的非营利性公益律师事务所。自 1994 年以来,Kevin Hasson和贝克特基金会已成功代表几乎所有信仰的客户,包括基督徒、犹太人、穆斯林、佛教徒、锡克教徒、印度教徒、美洲原住民、一神论者和琐罗亚斯德教徒。
2011 年,国际法律与宗教研究中心(International Center for Law and Religion Studies)和Brigham Young University (Clark)法学院向Kevin Hasson颁发了“国际宗教自由奖(International Religious Liberty Award)”,以表彰他在促进和维护宗教自由方面的杰出贡献。
以上8位美国当代及历史上知名法律人士中,除了5位毕业于T14法学院外,也有Loyola Marymount University(#72)、George Washington University(#27)、Notre Dame Law School(#22)等三所法学院的毕业生。他们都在自己的领域大有所为,致力于争取言论自由、宗教信仰自由、性别平等、妇女权益等,并对美国社会产生影响。
我们认为法学是一门与社会紧密相连且具有人文情怀的学科,希望各位法学生们都能运用自己所学的法律知识,经世致用,做一个不负自己且对社会有用的人。在下期中,我们将继续为大家分享7位知名法律人士的经历,敬请期待~
版权声明:我们致力于保护作者版权,注重分享,被刊用文章【律师在外任职(经世致用)】因无法核实真实出处,未能及时与作者取得联系,或有版权异议的,请联系管理员,我们会立即处理! 部分文章是来自自研大数据AI进行生成,内容摘自(百度百科,百度知道,头条百科,中国民法典,刑法,牛津词典,新华词典,汉语词典,国家院校,科普平台)等数据,内容仅供学习参考,不准确地方联系删除处理!;
工作时间:8:00-18:00
客服电话
电子邮件
beimuxi@protonmail.com
扫码二维码
获取最新动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