赠与合同需要几人签字(购房小白到置业专家是如何炼成的)

 2025-08-27 04:36:01  阅读 268  评论 0

摘要:现在把13年经验托盘而出,让各位看官明白所有二手房的交易流程,一定不要被忽悠,咱们这里有系列文章包含了学区知识和线下交易、以及选房技巧等等;总有一项是您需要的。赠与一、什么是房地产赠与房地产赠与是指房地产权利人将自己拥有的房地产,无偿转让给他人的一种民事法律

现在把13年经验托盘而出,让各位看官明白所有二手房的交易流程,一定不要被忽悠,咱们这里有系列文章包含了学区知识和线下交易、以及选房技巧等等;总有一项是您需要的。

赠与

一、什么是房地产赠与

房地产赠与是指房地产权利人将自己拥有的房地产,无偿转让给他人的一种民事法律行为。另外,对非法定继承人的遗赠也属于赠与行为。

二、直系亲属之间的房地产赠与免缴哪些税

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他人的,符合以下情形的,对当事双方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和增值税及附加:

1 )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 2 )房屋产权所有人去世后,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对其承担直接抚养或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赡养人。

三、直系亲属赠与税费(商品房为例):

转移房屋所有权不能说赠与和买卖哪个更合适,只能根据实际情况核算而定。

四、婚前/婚后赠与应注意哪些问题

(一)婚前赠与应注意的问题:

1 )以结婚为目的,房产作为 彩礼 性质的,若婚约不成,赠与人有权要回房地产,但若是已婚,则不能收回。

2 )单纯将房产作为 礼物 进行赠与的,一般不能擅自撤销赠与。

(二)婚后赠与应注意的问题:

1 )婚后赠与,特别是婚后夫妻共有产权,需要配偶出具书面同意赠与声明书。

2 )婚后一方擅自将共同房产赠与他人的 赠与行为应当无效。因此隐瞒配偶赠与房产,配偶有权要回房产。

公证

一、什么是房地产公证

房地产公证,是指公证机关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证明与房地产有关的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的活动。房地产公证虽然不是房地产交易的必需环节,但是经过公证处的审查,当事人可以避免很多风险,且经过公证的购房合同或是协议可以直接向法院申请执行。

二、房屋交易中常见的公证有哪些

(一)委托公证

1.应用场景

本人不能到场办理买卖房屋事宜,需要委托他人办理出售或购买房屋有关事宜的情形。

2.委托公证的备件

1 )办理委托公证时,不需要受托人到场,委托人到场办理,提供受托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2 )售房委托公证:委托人身份证明、户口本、不动产权证书、契税发票、购房至今的婚姻关系证明以及受托人的身份信息、买方身份证复印件;

3 )买房委托公证:身份证明、户口本、婚姻关系证明、买卖合同以及不动产权证书复印件或者网签合同;

4 )代领产权证委托公证:身份证明、户口本、婚姻关系证明以及买卖合同。

3.到场人

委托人到场办理,如委托人为多人需要共同到场

4.收费标准

一般为300 元 份,副本均为 10 元 份。

5.办理委托公证的注意事项

1 )出售方办理委托公证时,受托人不可以是买受方或买受方配偶;买受方办理委托公证时,受托人不可以是出售方或出售方配偶。

2 )公证书上的内容(姓名、身份证号码、产权地址、不动产权证号或房屋产权证号)需与提供的证件内容保持一致。

3 )若卖方公证,需办理全权委托事宜(查档,签署买卖合同、缴纳和减免税费,产权过户手续,取证,注销抵押等);若买方公证,需办理全权委托事宜(查档,签署买卖合同、缴纳和减 免税费,产权过户手续,取证,办理抵押等);若买方产权证登记为多人时,公证书需体现产权人所占份额;卖方受托人不能是产权承受人;买卖双方不能委托给同一个人。

4 )委托期限 一般 不能超过 6 个月。

6.香港、澳门、台湾及国外申请人委托公证书的认证机构

1 )香港、澳门地区出具的公证书应当由中国法律服务(香港或者澳门)有限公司加盖转递专用章

2 )台湾地区出具的公证书应当由中国公证员协会或北京市公证员协会确认

3 )国外出具的公证文书应当经中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

4 )与中国没有外交关系的国家,应当经该国和中国都有外交关系的第三国的中国使(领)馆认证。

(二)未成年人监护公证

1.应用场景.应用场景

未成年人卖房或买房的,需到公证处做监护公证。

2.到场人:由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即受托人)到场即可。

3.所需备件:监护人本人的身份证明、户口本、未成年人户口本、亲属关系证明(若监护人与被监护人在同一户口本,且监护人为户主,则无需要提供)、结婚证。

4.收费标准

一般为200 元 份,副本均为 10 元 份。

(三)遗嘱公证

1.应用场景

遗嘱是公民依照法律和本人意愿,生前对自己的财产进行处分,去世后生效的民事法律行为。

2.办理遗嘱公证必须符合的条件

1 )遗嘱人神志清楚,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 )遗嘱的内容要合法,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要保留必要的份额;( 3 )遗嘱中的财产是个人合法财产。办理遗嘱公证,由遗嘱人居住所在地或遗嘱行为发生地的公证处受理。

3.到场人

遗嘱是立遗嘱人单方的法律行为,不需经过他人确认或同意。必须由立遗嘱人亲自到公证处办理。无行为能力人和限制行为能力人不能立遗嘱。

4.所 需备件

由于遗嘱公证时间较长,程序繁杂,所以办理遗嘱公证须先到公证处与公证员预约。预约遗嘱公证应提交证件和材料如下:本人有效的居民身份证、户籍证明、立遗嘱人所处分的财产所有权证明(如 不动产权证书)、遗嘱草稿。

5.收费标准

遗嘱公证费每件400 元;遗嘱公证需全程录像,录像费 40 元;如果立遗嘱人不能书写,由公证人员代书,代书费 100 ——180 元。

(四)继承公证

继承公证,是指公证机构根据继承人的申请,依法证明继承人继承被继承人财产的活动。我国《继承法》第二条规定, 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 。

1.应用场景

房屋权利人去世后,房屋出售应先办理继承,而办理继承应首先办理继承公证。

2.到场人

所有继承人共同到场(不能到场需要提供授权委托书,委托书中需要体现是否接受继承)。

3.所需备件

申请人的身份证明、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及财产证明、全部合法继承人的情况证明、被继承人生前所立的遗嘱(包括公证、自书、代书、录音等)、继承人放弃继承权的需要在公证处发表放弃继承的声明、继承人中有死亡的,需要提供其死亡证明。

4.收费标准

因继承人与被继承人的关系及所占份额比较复杂,建议直接至公证处咨询,以实际情况缴纳费用。

(五)赠与公证

1.应用场景

非直系亲属之间的赠与需要对赠与合同进行公证。直系亲属赠与无需对合同进行公证。

2.到场人

赠与合同公证必须由赠与人和受赠人亲自到公证处办理。如果受赠财产是夫妻共同财产,赠与人的配偶也要到场协助办理公证;无行为能力人和限制行为能力人不能申请办理赠与合 同公证。

3.所需备件

赠与人与受赠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户口本、婚姻状况证明、赠与财产凭证原件。如果赠与的财产是房产,受赠人需到房产所在地的房屋管理部门开具具有购房资格的证明文件。

4.办理赠与公证,应注意下列事项: 1 )赠与的财产是赠与人个人所有的合法财产。 2 )赠与人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 )赠与合同公证由不动产所在地公证处受理。 4 )如果赠与人的真实意思是将所赠与的房屋仅赠与给受赠人个人所有,不作为受赠人与其配偶的夫妻共有产,那么赠与人应当明确地将“所赠与的房屋仅作为受赠人的个人财产,不作为受赠人与其配偶的夫妻共有财产” 的意思写入赠与合同。5 )办完赠与合同公证后,房地产需要及时办理转移登记手续,不及时办理转移登记手续,可能导致赠与无效。

5.收费标准:咨询各公证机构。(实时会有变化)

(六)译本公证

1.应用场景

外籍人士出售或购买房屋,出示的护照一般是外文的,需要做译本公证。

2.到场人

申请人到场办理,若为代理人需要提供委托公证书。

3.所需 备件

需要翻译的文本原件、身份证明、户籍证明,部分公证处要求提供婚姻证明、产权证、契税发票(或购房合同)。

4.收费标准

一般为200 元 份,副本 10 元 份;翻译费另计,具体看翻译的字数。

继承

一、什么是继承和遗产

继承是指从公民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时起,按照法律规定将其遗产转移给所有继承人的一种法律制度。遗产是自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公民,为被继承人。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继承一开始,遗产的所有权便转归继承人。

继承人为一人的,继承人单独取得遗产的所有权;继承人为两人或两人以上的,遗产在未分割之前为各继承人的共有财产。

依据《民法典》,因继承取得的房屋物权的,自继承开始时发生效力。但继承人处分该房屋物权时,应办理不动产登记手续。

二、继承的方式有哪些

《民法典》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继承的方式有:法定继承、遗嘱继承、遗赠和遗赠扶养协议。它们之间的优先顺序是:遗赠扶养协议>遗嘱继承、遗赠>法定继承。

法定继承,是指被继承人死亡时没有留下遗嘱,其个人合法财产的继承由法律规定的继承人范围、顺序和分配原则进行遗产继承的一种方式。

遗嘱继承,又称指定继承,是指遗嘱中所指定的继承人,根据遗嘱指定的遗产种类、数额等,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一种方式。

遗赠,是指公民通过设立遗嘱,将其个人所拥有的财产的赠与国家、集体组织、社会团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于其死亡时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行为。设定遗赠后,使法定继承人丧失或部分丧失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

遗赠扶养协议,是指遗赠人和扶养人为明确相互之间遗赠和扶养的权利义务关系所订立的协议。遗赠扶养协议是有偿的、相互附有条件的,它体现了权利义务相一致的原则。而遗赠是财产所有人生前以遗嘱的方式将其财产遗赠给国家、集体或个人的行为,它不以受 遗赠人 为其尽扶养义务为条件。遗赠扶养协议不仅有遗赠财产的内容,而且还包括扶养的内容。而遗赠只是遗赠财产,没有扶养的内容。

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

一、继承人的范围和顺序是怎样的

法定继承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1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2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法定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同一顺序继承人之间的地位是完全平等的,遗产将在他们之间平均分配。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二、什么是代位继承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为继承。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为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代位继承的要件是:①被继承人的子女或者兄弟姐妹在继承开始前已经死亡或者丧失继承权;②被代位人是被继承人的子女或者兄弟姐妹。其他继承人,如被继承人的配偶、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等先于被继承人死亡不发生代位继承。③代位人必须是被代位人的直系晚辈血亲。④代位继承只适用于法定继承,在遗嘱继承中不适用。⑤代位继承人无论人数多少,原则上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份额。

三、什么是转继承

转继承,是指继承人在继承开始后,实际接受遗产前死亡,并没有放弃继承的,该继承人应当继承的遗产转给其继承人,但是遗嘱另有安排的除外。

四、遗嘱有哪些形式

遗嘱有6 种形式:( 1 )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2 )代书遗嘱,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 3打印遗嘱,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在遗嘱每一页签名,注明年、月、日。( 4 )录音录像遗嘱,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录音录像中记录其姓名或者肖像,年、月、日。5 )口头遗嘱,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口头遗嘱无效。( 6 )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

若一个人所立的遗嘱有数份,所立数份遗嘱中内容又相抵触的,以时间在最后的遗嘱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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