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穆棱市人民检察院队伍教育整顿学习方案统一安排,在全院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心得体会征文活动,全院干警结合工作实际,以多种形式谈感受、理解和认识,从3月12日起,学习教育组评选出优秀文章在“教育整顿”专栏刊发,供大家学习。
第二检察部 科员:王旭
检察机关作为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司法机关,肩负着保障法律统一正确实施的重要职责,是全面依法治国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
从事民事行政检察工作三年以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在我工作中的每一个任务,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在一般的民事诉讼程序中,当事人所争执的虽为民事私益,但诉讼程序依法进行、权利义务关系依法分配,无不关乎国家司法的权威与公正,实乃国家利益与社会利益的最大公约数,通过检察监督防止审判中违法行为的出现、给予权利受侵害当事人救济途径,守住民事诉讼的底线,也就守住了社会公共利益与国家利益。辅助员额检察官办好每一件民事检察监督案件,既是为民办事的担当,就是对法治建设的负责。
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怀揣着对民事检察工作的热情,保持政治定力,增强检察自信,为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更加成熟更加稳定贡献出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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