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投资入股,会计面临土地入账金额如何确定?土地该计入那个会计科目,如何进行会计处理?土地使用权按多少年摊销、留不留残值三类问题,本文讨论操作如下:
土地入账金额,主要依据投资协议对土地作价金额的约定和土地的市场价格确定,主要分为两种。
(1)按照投资协议约定的价值确定
此方式适用于投资时未对土地进行专门评估的情况
案例1:2019年6月1日,A、B、C三家公司共同投资成立D公司,协议约定D公司注册资本5000万,其中A公司和B公司分别出资现金1000万,C公司以其拥有的F地块作价3000万入股。
该F地块的入账价值=3000万
(2)按评估价值(市场价格)确定
此方法适用于在投资时,专门对此土地的市场价值进行评估,取得评估报告的情况
案例2:接上案例,A、B、C三家公司共同出资5000万元成立D公司,其中A公司和B公司分别出资现金1000万,C公司现金出资3000万。
出资时,因C公司资金紧张,C公司遂与A、B公司协商,将现金出资3000万改为以其拥有的F地块出资,F地块评估价值3500万元,C公司愿意以其作价3000万元作为其C对D公司的出资款,A、B公司同意该方案并重新签订了投资协议。
该土地经过专门的评估,市场价值能够可靠的取得,因此F地块的入账价值=3500元
土地未来的用途不同,资产的入账科目和会计分录存在差别,主要有3种处理方式
(1)土地用作开发房地产,对外出售,土地应作为存货进行管理,以案例2为例,会计处理如下:
(2)土地用作对外出资,待时机成熟后对外出售,土地应作为投资性房产进行管理,以案例2为例,会计处理如下:
(3)土地自用,如修建办公楼,生产厂房等,土地应作为无形资产管理,以案例1为例,会计处理如下:
(1)摊销期限如何确定?
案例3:接案例2, F地块土地使用权于2019年7月1日过户至D公司,据了解F地块土地性质为工业用地,使用年限自2013年7月1日至2063年6月30日。
D公司会计处理时,F地块摊销年限是按50年摊销吗?
本案例中土地使用权的使用时间是有时限限定的,土地使用权上载明的法定使用年限为50年(自2013年7月1日至2063年6月30日),但自D公司自拥有该地块使用权之日(2019年7月1日)起至法定使用年限结束之日(2063年6月30日)只有44年,说明该土地使用权在不存在续期的情况下,D公司使用该土地并带来经济利益的时间只有44年,因此D公司会计在对F地块进行摊销的年限为44年,年折旧额79.55万。
(2)摊销时要不要留残值?
无形资产是否要保留残值,关键在于无形资产使用寿命结束时,企业处理它时,能否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比如某无形资产使用寿命结束时,仍有其他企业愿意花一定价钱购买。
因此无形资产摊销残值原则上为零,除非有确切证据证明无形资产使用寿命结束后可以以一定价格对外出售。
F地块使用权到期后,若不展期,土地使用权理论上是可以无偿收回的,因此土地使用权的残值为零。
题外话,提醒各位企业管理者,土地使用权入股时还应特别注意以下3个法律事项。
土地投资入股的3个法律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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