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习律师日志(实习律师实习日志第四篇)

 2025-09-02 04:15:01  阅读 676  评论 0

摘要:提供实习律师实习日记相关的文章资讯,希望我的分享能让您感到满意!今天刘主任交给了我一段录音材料,是一起民间借贷,我方当事人因为借据约定与事实借款情况不符,为了还原案件的事实情况,我方当事人在与对方聊天的过程中将聊天记录通过录音的方式记录了下来。本来以为只有

提供实习律师实习日记相关的文章资讯,希望我的分享能让您感到满意!

实习律师实习日志第四篇(连载30篇)

实习律师实习日志第四篇(连载30篇)

今天刘主任交给了我一段录音材料,是一起民间借贷,我方当事人因为借据约定与事实借款情况不符,为了还原案件的事实情况,我方当事人在与对方聊天的过程中将聊天记录通过录音的方式记录了下来。

本来以为只有二十分钟的音频,很容易就能翻译完。但是,翻译了一个小时后,才发现这是一个工程量十分巨大的工程。刘主任告诉我,在翻译录音材料时,要还原录音的原话,不能为了方便自己翻译就随意篡改一些字眼。如果是用方言的,也是要把方言转化为普通话文字翻译,在涉及案件的部分,一定要翻译准确清楚,多听几遍,以免遗漏或者曲解当事人本身的意思表示。

一整天翻译下来,只翻译了十五分钟的音频内容,看来将录音材料转化为文字并非想象中的那么容易。

今天的心得是:录音材料作为案件的重要证据形式,往往会通过翻译成文字方式递交给法庭,减轻法官听录音的负担和不方便。因此这项事务也是要认真细致地去做,做到一丝不苟。

那么什么样的录音证据才具有法律效力呢?

首先,大部分当事人提供的录音是一方在另外一方不知情的情况下秘密录的,对于这种证据的限制主要有二:

一是不得侵犯他人合法权益,亦不能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

二是不得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如采取暴力、胁迫等非法手段取得的证据。

如果没有违反上述规定,可以作为证据使用。

其次,在诉讼实践中,如果要使用录音证据,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是应该提供原始载体,即录音未经过处理,具有连续性、真实性。

二是录音资料中记载的内容应当尽量清晰、准确,双方就所谈论的问题及表态均有明示。

三是除录音证据外,还应充分提供其他证据佐证。

实习律师实习日志第四篇(连载30篇)

实习律师实习日志第四篇(连载30篇)

实习律师实习日志第三篇(连载30篇)

实习律师实习日志第二篇(连载30篇)

实习律师实习日志第一篇(连载30篇)

版权声明:我们致力于保护作者版权,注重分享,被刊用文章【实习律师日志(实习律师实习日志第四篇)】因无法核实真实出处,未能及时与作者取得联系,或有版权异议的,请联系管理员,我们会立即处理! 部分文章是来自自研大数据AI进行生成,内容摘自(百度百科,百度知道,头条百科,中国民法典,刑法,牛津词典,新华词典,汉语词典,国家院校,科普平台)等数据,内容仅供学习参考,不准确地方联系删除处理!;

原文链接:https://www.yxiso.com/zhishi/2123069.html

发表评论:

关于我们
院校搜的目标不仅是为用户提供数据和信息,更是成为每一位学子梦想实现的桥梁。我们相信,通过准确的信息与专业的指导,每一位学子都能找到属于自己的教育之路,迈向成功的未来。助力每一个梦想,实现更美好的未来!
联系方式
电话:
地址:广东省中山市
Email:beimuxi@protonmail.com

Copyright © 2022 院校搜 Inc. 保留所有权利。 Powered by BEIMUCMS 3.0.3

页面耗时0.0336秒, 内存占用1.91 MB, 访问数据库24次

陕ICP备14005772号-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