姓名,是我们每个人的对外代号,区分着我们与旁人的不同。每个人的姓名都蕴含着独一无二的寓意,承载着长辈们深切的爱意以及祝福。
在当今社会,我们每个人出生之后,都是要遵从国家户籍管理制度,将姓名登记上户口的,长大后对自己的名字不满意,也可以对户籍名进行修改。
通常,广大父母们为了自己的孩子有个响亮的名字,又希望名字里能饱含祝福,通常都是绞尽脑汁,取名字之时再三斟酌。
但是在2006年,江西一大学生却因自己的名字无法更换二代身份证,后来还被公安局勒令改名,因此登上了新闻报道。
一时之间,这起案件吸引了全国人民的热切关注,人们纷纷开始议论:
“叫了什么名字,会被公安局要求改名?”
“一个名字而已,有必要吗?警察咋啥都管。”
“叫啥不都是自由,自己的孩子还不能自己取名字了?”
“你看他叫啥,赵C这是崇洋媚外了。”
“赵C,这是中国人能叫的名字不?”
“咋叫了外国人的名字,听起来怪怪的。”
1986年7月18日,江西省鹰潭市的赵志荣,在迎接儿子出生之时,也为了孩子名字的事情而苦恼不已。
赵志荣是中专毕业生,在当时已经算得上是高学历、高知识分子了,他脑子里一个个地过着名字,觉得自己一定要给孩子取了个寓意好又好记的名字。
再三斟酌之下,赵志荣为孩子取了个“赵C”的名字。
他这么取名,有三个考虑。一是他希望儿子能好好学习,掌握英语这门语言;二是因为中国的英文名字叫做“China”,是字母C开头的。
三,选择这个字母,赵志荣也是为了告诫孩子,无论走到哪里,都要记住自己是中国人,永远不要忘记自己的根在哪里。
当时的户籍管理制度并不完善,工作人员也并不觉得这个取名有什么不妥当的地方,就为其办理了户籍证明。
“赵C”这个名字自1986年起,就跟随着男孩度过了20年。
在小时候,赵C十分喜欢自己的名字简单好写,而且因为名字里有“C”,他一开始就掌握了英文发音和拼音发音。
在那时候,学习英语的人并不多,大部分人是根据拼音发音“C”喊他赵次,他总是会一一纠正。
在课堂上同学们倒是叫对了,但是因为英文里“C”的发音接近于西,同学家长们都喊他西西,他也欣然接受。
2005年,赵C没有辜负父亲的希望,考上了贵州的大学,赵志荣要帮儿子办理上学所需要的一系列证明。
这其中就包括了,在鹰潭市月湖区公安局办理的身份证件,当时一切都还很顺利。
直到2006年,赵C在办理学校相应手续之时,发现自己的身份证有效期快要截止。
当时正值第二代身份证颁发期间,赵C便想着回乡办理新的身份证件,却没想到,当地公安局驳回了他的证件更换请求。
赵C在户籍民警处,得到的回复是,因为他的姓名里面含有英文字母,所以暂时无法变更新的身份证件。
赵C觉得无法理解,如果不能办理那为什么在自己第一次办理证件的时候,民警不说还给办理了呢?
他在户口本上登记的,也是这个名字,叫了20年的名字,哪能说换就换啊?
赵C考虑到,自己所有的档案资料上全部都是“赵C”这个名字,一旦更换将会对自己的学籍信息和个人信息解释不清楚,总不能来一个人就告诉对方,我改了名字吧?
于是,他赶紧回了家同父亲讲述了这件事情,并将自己的顾虑一并讲述。听完之后,父亲也觉得这是在侵犯儿子的正当权益。
眼看着儿子赵C的身份信息即将过期,这件事情却始终没有解决办法,身为父亲又同时身为律师的赵志荣,在与公安局协调无果后,直接将月湖区公安局告上了法庭。
一时间,此事件立刻引起了多方媒体的关注,人们也议论纷纷,说什么的都有,反对的人和赞同的人,更是吵得不可开交。
有专家跳出来,开始为众人科普姓氏的起源。
在古时,“姓”和“名”是被分开称谓的。自上古时期便诞生了姓氏的概念,同姓氏之人有着相同的祖先。
人们在取姓之时,往往考虑与生活居住地息息相关。姓氏是人类文明传承的重要依据,姓名不能随便乱取要尊重传统,尊重文化。
也有专家指出,姓名取法不要过于死板,如黄帝生活在姬水之畔,便姓姬;舜帝出生于姚墟,便取了“姚”姓。
上古时期处于母系氏族社会,大部分人只知其母,不知其父,对女性有天生的崇拜感,于是便在取姓氏之时,加上“女”字旁,以示尊崇。
最后形成了“姬、姜、姒、嬴、妘、妫、姚、姞”这些最早的姓氏,后人称之为上古八大姓。
发展到了近代,已经有了百家姓之说。姓氏传承血脉,名字当然可以按照个人想法,展现个性。
专家之间有了不同的意见,让人们一时之间,也判断不出来哪方更有理一些。但是没几天,在人群自身中,也有了很多不一样的看法。
时髦的人觉得,赵C的名字很有个性,展现了自我,时髦且符合新时代发展的潮流。
再说都改革开放了,要勇于接受新鲜的事物,不要固步自封,要解放思想向前走,不要老搞旧一套的东西。
传统的人,则是对这个姓名大加批判,觉得这是崇洋媚外的表现。
老一辈的人重视血脉传承,觉得取名字就要规规矩矩,不要搞一些花里胡哨的东西,一不小心影响了孩子的一辈子。
双方争执不下,只得把目光投向了受理此案件的江西省鹰潭市月湖区人民法院,期待最终的结果。
2008年6月6日,此案得到公开审理,赵志荣代表正在上学的儿子以及作为辩护律师出席了此次庭审,月湖区公安局的法制科科长受委托出席。
在法庭上,赵志荣指出2005年自己曾帮儿子用“赵C”的姓名办理证件时,并未受到阻拦。
一切都是按照公安机关的正式流程,进行居民初始登记,他也为儿子“赵C”领取到了第一代居民身份证,所以这应该被认为,是鹰潭市月湖区公安机关认可的行政行为。
二代身份证的颁发,是为了提高防伪能力和材料质量,这是更新身份证,而不是身份信息,不应存在信息的变更要求。
户籍科民警说,主要原因在于公安局的户籍网络程序,无法将赵C的名字纳入系统,所以才要求赵C改名,存在程序上的不完善。
月湖区公安局的委托人反驳道,这是按照国家规章制度进行办理的。
并指出,在2007年赵某要求继续使用“赵C”这个名字时,公安局在同年11月就做出了回复:“不可以、需改名。”
依据则是根据公安部《姓名登记条例(初稿)》中的条例规定,已简化的繁体字、已淘汰的异体字、外国文字、汉语拼音、阿拉伯数字等字样不能用。
但赵志荣立马反驳道,经过相关条例文献的查询,公安部《姓名登记条例(初稿)》,是正在修正以及对外征集意见,只是对内征集意见的文稿。
也只是在部门内部传阅,并未经过立法确认,连规章制度的权力都不算,更加是谈不上来具有法律效力。
反而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的第99条中,有明确地指出:
“公民享有姓名权,有权决定、使用和依照规定改变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盗用、假冒。”
所以,他认为月湖区公安局要求“赵C”更改姓名的做法,是侵犯了自己儿子的姓名权。
双方在法庭上是你来我往,丝毫不相让。
整个庭审持续了26分钟,最后鹰潭市月湖区法院认同了赵志荣的观点,并在判决书中提出:
“居民身份证使用规范汉文字和符合国家标准的数字符号,是在《居民身份证法》中明确规定了的。”
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使用规范元素中,出了汉字、数字还有符号元素。“C”可以被看做是拼音字母,也是一种符合国家标准的符号。
所以,‘赵C’这个名字是具有法律保护效力的,不应该被要求进行更正。
另外,“赵C”这个名字已经使用了22年,未给国家、社会及他人造成不利。
赵志荣一审胜诉后,十分开心。但是月湖区公安机关对判决结果并不接受,当庭提出上诉。
旁听的8位政法领导们,在接受后续的采访之时,表示大家都基本认同这个结果,并在庭审后针对此事进行了长达2小时的谈论,探讨和谐司法的进步。
该案件的判决,在社会上也引起了极大地反响,引得许多懂法人士纷纷发言。
有位懂法的人士表示,此次案件具有极大的意义。
月湖区公安机关以“c”无法进入公安系统登记为理由,要求“赵C”更名,否则为他更换第二代身份证。
这要求我们,对法治需进行进一步的思考,立法要深入群众生活,坚持以人为本,构建和谐法治社会。
也有法治教授指出,当今社会户籍系统是统一进行管理,赵C的胜诉代表着公安系统的户籍制度,要进行重大的变革。
在相当一段时间里,户籍系统更新维护会妨碍到他人的生活,以个例改变整个户籍系统,是否有些不合理?
在一审判决新鲜出炉后,月湖区公安局向江西省的公安厅,针对“为赵C颁发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请示:
“如何能对月湖区法院的判决结果,进行执行?”
公安厅召开紧急会议讨论之后,又进行了书面请示中央公安部。
得到中央的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等相关条例的批复意见。
在人们的纷纷讨论之中,2009年2月的二审开始了。
张志荣依旧作为儿子的委托人到场,而月湖区公安局则是请了两位南昌有名的专业律师辩护。
从南昌请来的专业律师,对赵C名字中的字母“C”,是否是符合国家标准的数字符号,提出了质疑,认为其属于英文字母。
无论是赵志荣在向别人介绍自己儿子名字用的国际化词语,还是引用“China”的首字母,都可以认为是英文字母“C”。
赵志荣坚持,“C”在一审判决认定的“半月形”数字符号中,是正确的。
他还举证第二代身份证的身份证号中,存在“X”数字符号,这证明公安局的系统数据库中存在类似的数字符号。
以系统无法录入为由,拒绝变更二代身份证,这是明确的在侵犯个人姓名权。
再者,月湖区公安局认为:
“赵C”用英文作为姓名的做法,是违反法律的。
英文字母作为外来的舶来品,不能凌驾于合乎法律规定的汉字之上。
一旦在社会上形成了巨大的舆论,就会导致一定的社会危害,同时对公家公信力造成了一定的影响,危害国家利益。
赵志荣则反驳道,人们对事件的讨论,想有自己的看法和见解是很正常的一件事情,人们有言论自由权。
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数字符号“C”作为姓名,也符合《居民身份证法》的规定。
3个小时的唇枪舌战,双方都毫不退让,法庭进入了休庭时间。
在这期间,法庭向月湖区公安局建议,与赵志荣父子达成和解。
构建和谐法治,要秉承着为人民服务,以人为本的公仆理念,决不能过分苛求。
晚间时分,经过法庭的反复调解,双方达成了和解。
最终结果
和解过程中,月湖区的公安机关对赵志荣表示,他们真的是一肚子苦水没地方倒。
一审判决过后,他们便是想要执行也没办法执行啊!
虽然说公安系统里有“X”类似的数据,但真的无法体现“C”,根本就没办法进入户籍网络的登记程序里面,不是不作为,实在是心有余而力不足。
要是“C”能进系统,一定是全国的户籍系统进行程序性的改进,这就意味着要去户籍登记系统需要更新,这是他们无法去左右的。
户籍人口信息系统进行更新,将会是一项牵一发而动全身的工作,全国各地要一起的进行,难度太大了。
法庭的工作人员,也对赵志荣劝解道:
“你为孩子起名的初衷是好的,但是你能想象到,如果将来所有的孩子都用英文字母命名,什么A、B、C、D、E、F、G的都出来了,这简直是不可想象的。”
“没有什么事是一蹴而就的,就像我们老话说的,一口吃不成个胖子。”
赵志荣听说后,如醍醐灌顶一般。
他想起了自己当初为儿子起了这么个名字,也是为了让他要记得祖国,更是因为自己热爱祖国。这个名字,饱含了自己对儿子、国家的爱意。
赵志荣认知到,是自己偏执了,这场官司没必要非要分出胜负来,他也打了两年的官司,实在是精疲力尽了。
最后双方达成协商,赵C进行姓名的更改,公安机关配合赵C完成户籍信息的登记,并免费为其办理第二代身份证。
在事后的采访中,赵志荣对记者解释说:
“我们同意更改姓名,是基于和谐法治之上的,不能因为个人的利益和便利,要求国家的利益受损。”
“不改名,所带来的一系列连锁反应,会导致国家花费数以万计的财力、物力和精力,投入到新的户籍程序的更新换代之中,这是完全没有必要的。”
“我们拥护国家利益,拥护和谐法治。要时刻牢记,国家利益远高于个人利益,正是有了强大的国家支撑,才有了今天的和谐法治。”
总结
此次事件,对于我国法律的发展以及探讨,有着极为深远的意义。在一定的层面之上,这是个双赢的局面。
赵志荣上诉的目的,并非是为了能够胜诉,打响自己作为律师的名气。
显然,他也不是为了能够薅国家的羊毛,来获取天价赔偿金,更多还是想要能够推动和谐法治的发展。
同时,赵志荣作为一名父亲,他一往无前挡在孩子的面前,告诉孩子是非对错一定要分的清楚,面对困难不退却,自己的权益一定要自己争取,不能任由他人侵犯法律规定给自己的合法权益。
作为律师,他明确自己的职责,在案件中发现法律所存在的漏洞,查缺补漏的同时,也为和谐法治的建设,贡献自己微薄的一份力量。
月湖区公安局,作为国家权力机关,也进行了反思,对行政工作中存在的不完善因素,进行了排查处理,勇于承认不足,加强管理和法治建设。
此案件,更是在社会上掀起来普法、学法的热潮,人们对和谐法治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与理解。
我国是人民当家作主的国家,我们的根本制度是人民代表大会。我们相信并热爱着自己的国家。
随着社会不断进步,和谐法治也在紧跟步伐不断调整,但所有的法律条文,都需要反复探讨,不断地在实践中验证处理。
让我们作为其中的一份子,能够携手国家,共同进步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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