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三、关于财务内控
根据申报材料和审核问询回复:
(1)报告期内,公司存在个人卡、实际控制人亲属担任财务部门关键职务、实际控制人占用资金、存货账实不符等财务不规范事项。
(2)2018年末、2019年末,公司存货存在账实不符的情形,账面存货分别较实物存货少946.99万元、1,085.15万元。报告期内,公司对存货进行了盘点,但盘点比例低于100%。
(3)中介机构未对2018年末和2019年末存货实施监盘程序,通过实施替代程序认为2018年末和2019年末存货金额真实、准确、完整。
请发行人:
(1)逐条对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审核问答》问题25的内容说明财务内控是否满足相关要求。
(2)说明存货盘点制度的具体内容及执行情况,报告期各期各类存货的实际盘点情况、盘点差异及原因,未能及时在盘点时发现存在大额账实不符情形的原因,发现存货账实不符的过程,报告期内存货内部控制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情况,避免再次发生存货账实不符情形的措施及其有效性;报告期内与存货相关的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请保荐人、申报会计师、发行人律师逐条对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审核问答》问题25的要求对财务内控发表明确意见,说明发表意见的依据是否充分,相关意见是否谨慎。
请保荐人、申报会计师:
(1)说明仅实施替代程序是否足以保证发行人2018年末和2019年末存货金额的真实、准确、完整,发表意见的依据是否充分,相关意见是否谨慎。
(2)对报告期内与存货相关会计处理的合规性发表明确意见。
……
(三)发现存货账实不符的过程,报告期内存货内部控制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情况,避免再次发生存货账实不符情形的措施及其有效性;报告期内与存货相关的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1、发现存货账实不符的过程
公司于2020年下半年筹划A股上市工作,中介机构持续进场工作后,在尽职调查过程中,发现公司存在存货账实不符的情况;公司立即组织采购部门、生产部门、销售部门人员,会同财务人员全面逐笔梳理2018年度、2019年度的进销存出入库单据,全面识别出账务处理异常的单据,并就相关事项向ERP系统软件供应商进行了咨询,共同查找并分析异常单据产生的原因。
公司存货账实不符涉及的主要事项、金额情况如下:
注1:2018年的存货调整事项中,①外协产品重复参与成本结转,②引入成本模块时点的未完工产品,在后续完工时重复参与成本结转,③系统初始化存货金额漏记,主要由新老系统衔接及新上线成本模块事项所致;
注2:2019年末存货调整总额中,包含2018年存货调整事项的相关金额。
2、报告期内存货内部控制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情况,避免再次发生存货账实不符情形的措施及其有效性;报告期内与存货相关的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报告期内存货内部控制存在的问题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①在原材料入库环节暂估错误;②在生产领用和产品完工入库环节,进销存系统中与材料领用、产成品入库相关的其他出入库单据本应当流转至总账系统记账,而在新老系统衔接过程中,因财务人员疏忽,2018年和2019年进销存系统生成的其他出入库单据未流转至总账记账,致使其他出入库单据仅影响进销存数据,不影响总账数据,然而产成品销售出库时,总账系统又根据进销存系统数据生成的销售出库单进行核算,导致营业成本多记或少记,使得结存存货相应少记或多记,发生存货核算错误;③在产品销售出库环节,则主要为计价错误导致的营业成本和存货发生等金额反方向差错,以及系统初始化存货金额漏记及个人卡等未入账业务等事项。
为避免再次发生存货账实不符情形,建立健全存货内控管理措施,针对上述内存货内部控制存在的问题,公司采取了以下整改措施并保障其有效运行:
公司组织采购部门、生产部门、销售部门人员,会同财务人员全面逐笔梳理2018年度、2019年度的进销存出入库单据,识别出账务处理异常的单据。
公司组织采购部门、生产部门、销售部门、财务部门等相关人员,就相关事项向ERP系统软件供应商进行了咨询,共同查找并分析异常单据产生的原因及对存货结存的影响。
结合异常单据产生的原因及其业务实质,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对会计差错进行了逐项更正。
根据对导致会计差错单据的识别情况,采取避免再次发生存货账实不符情形针对性整改措施如下:
①每月末财务部及时核对已验收入库,未收到发票的采购入库明细,进行暂估账务处理,确保暂估入库金额及时记账,杜绝暂估错误的情况;
②引入外协加工模块,严格按照外协加工材料的实际流转情况进行账务处理,杜绝外协产品重复参与成本结转的情况;
③在生产环节的材料领用层面,严禁通过其他出库单进行生产领料,杜绝产品型号改制领料未参与成本结转的情况;
④系统层面不允许强制关闭生产任务单,完工产成品不得通过其他入库单入库,财务部门每月核对销售出库产品的计价情况,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查找原因并做相应调整,杜绝未完工产品在后续完工时重复参与成本结转的情况;
⑤识别负结存产生计价错误导致的多结转营业成本的单据,对相关单据重新进行计价,经调整的计价结果准确;
⑥产成品入库单和销售出库单必须当天审核,同时,对系统进行升级,禁止存货核算模块超量发货,从源头杜绝该情况再次发生;
⑦注销个人卡,杜绝账外发货,除对于潍柴、玉柴等已签订整体框架协议的战略客户外,不允许无订单出库,特殊情况的其他出库单必须由进销存系统生成凭证(即根据出库类别,维修出库记维修费用,样品赠送记销售费用,潍柴、玉柴无订单出库调拨至发出商品库记发出商品等),流转至总账系统记账,杜绝存货金额漏记的情况;
⑧系统凭证与总账直接衔接记账,财务人员每月核对明细账与总账的勾稽情况,杜绝凭证录入金额错误及其他错误的情况。
结合导致存货会计差错的业务事项及其产生原因,对公司相关内部控制进行整改,完善并修订了《采购管理规定》《生产管理制度》《仓库管理规定》《实物资产盘点制度》《财务管理制度》等内控制度,组织公司人员学习并落实上述制度,将内控关键节点执行情况落实到具体员工并纳入KPI考核。
公司于每月末组织盘点,盘点结束后,盘点人员汇报检查过程,并对盘点结果做出书面汇总,查找差异原因并进行调整或改进。财务部门及业务部门根据盘点结果,将进销存系统结存数量及金额,与总账、实物进行多向核对,确保存货账实相符。
①每月初,各部门全面复核上月单据,确保实物流转及单据审核情况匹配、不跨月;②每月初,财务部门抽查ERP系统单据,公司将单据错误率纳入KPI考核,并对错误单据立即进行整改;③将系统成本核算结果与BOM成本进行核对,对于存在异常的,查找原因,更正后再次核对,直至成本无异常。
综合上述,针对存货账实不符的情况,公司对2018年度、2019年度的进销存单据进行了全面的、逐笔的重新识别、核对,针对进销存系统与总账系统不一致的数据,根据单据类别及其对应的差错原因进行了逐项分析、调整,并通过完善系统设置及内部控制制度、加强人员培训、严格执行存货盘点制度、强化事后监督及问责等方式对相应事项进行了全面整改。
公司对存货的调整依据为经过全面核对的系统单据,会计差错更正金额准确,为避免再次发生存货账实不符制定了针对性整改措施;经整改,公司未再发生存货账实不符的情况,与存货相关的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整改措施有效。
四、请保荐人、申报会计师:
(一)说明仅实施替代程序是否足以保证发行人2018年末和2019年末存货金额的真实、准确、完整,发表意见的依据是否充分,相关意见是否谨慎。
保荐人、申报会计师通过对发行人采购与付款循环、生产与仓储循环、销售与收款循环等与存货相关主要内部控制流程执行穿行测试,以测试ERP业务系统原始单据真实性、准确性,并结合2020年末盘点结果对2018年末和2019年末存货执行替代测试,以确保存货营业成本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具体核查措施及核查程序:
1、获取并查阅发行人的存货管理制度、每期末发行人制定的盘点计划、盘点表、盘点报告,对2018年末、2019年末发行人提供的存货盘点记录和盘点报告进行复核,实物盘点数量与账面记录数量基本一致,盘点差异较小,主要为零星盘盈盘亏,在存货管理核算的合理范围内;
2、对2020年末存货实施监盘,并对盘点结果进行复核分析,盘点结果为低价值原材料微小误差,在存货管理核算的合理范围内;获取ERP系统收发存明细并倒轧检查2019年末及2018年末原材料、库存商品数量是否与财务账记录数据一致,倒轧结果无异常;
3、访谈发行人管理层、业务部门和财务部门相关人员,了解发行人与存货相关的内部控制设计和运行情况,识别关键控制点,并结合关键控制点对存货相关主要业务循环如采购与付款循环、生产与仓储循环、销售与收款循环等,分别于报告期各期各抽取40笔样本执行穿行测试以评价相关内部控制设计的合理性,于报告期各期各抽取20笔采购入库至销售出库的全流程核算以测试内控运行的有效性。经测试,保荐人、申报会计师认为发行人ERP系统存货相关业务单据真实、完整,能准确反映存货的收发存情况。2018年、2019年业务系统收发存结存数量、金额真实准确;
4、检查了发行人材料出库单和产成品入库单等存货相关业务单据,核查了发行人微处理器、供电电源芯片、液晶、电源集成块、高频变压器、加热管等核心零部件的耗用量与相应产成品产量的匹配关系,相关匹配情况良好,发行人原材料领用和产成品入库数量记录准确,进销存系统记录与生产业务实物流转情况相符;
5、对发行人ERP系统业务单据数据与财务系统记账数据进行匹配查验,获取业务系统流水账,逐月检查业务系统采购入库单、材料出库单、产成品入库单、销售出库单、其他出入库单单据的账务处理是否准确,同时获取总账系统存货明细账,对存货借贷方发生额后附单据明细进行检查,检查存货的完整性,单据核查比例为100%。经核查,发行人已对2018年及2019年的存货进行了正确的账务更正;
6、对发行人采购执行细节测试,获取采购入库明细表、主要原材料采购合同、发票及对应记账凭证,检查存货发生真实性、完整性。报告期各期核查比例为:
单位:万元
经核查,发行人进销存系统中存货采购流转单据能客观反映实物流转的真实情况,发行人已对2018年及2019年的存货暂估进行了正确的账务更正;7、抽取发行人报告期各期各4个月的原材料生产领用明细表、完工产品入库明细表及销售出库明细表,结合发行人各类产品标准消耗量和销量与系统中领用量进行复核、勾稽分析,经核查,发行人进行账务更正后,2018年及2019年的营业成本真实、完整、准确;
8、对2018年末、2019年末大额发出商品执行函证程序,并对期后销售情况进行复核,获取对应的客户签收单据、报关单,核实发出商品期后销售情况。
发出商品函证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已回函发出商品均不存在差异,对于未回函的客户,保荐人、申报会计师执行了替代测试程序,核查了相应客户的合同、发货单、期后签收单据、发票、报关单、回款凭证等,经核查,发行人发出商品金额准确;
9、对2018年末、2019年末存货实施截止性测试,经核查,发行人进行账务更正后,存货相关业务账务处理期间准确;
10、对存货发出进行计价测试,经核查,发行人进行账务更正后,负结存导致的计价异常已得到纠正,存货及营业成本金额准确。
11、对存货内部控制制度及执行情况、整改措施和整改效果的核查情况如下:
经核查,发行人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引用指引》等规则,建立了《财务管理制度》《生产管理制度》《物资采购管理标准》《仓库管理规定》等存货管理相关的内控制度,内部控制在设计上不存在重大缺陷。对于内控制度执行不到位的情况,发行人已进行了全面整改。会计差错更正金额准确,整改措施有效。
综上,保荐人、申报会计师对存货核查所执行核查措施充分、有效,足以保证发行人2018年末和2019年末存货金额的真实、准确、完整。报告期内,发行人ERP系统存货相关业务单据真实、完整,能够反映存货的收发存情况。
保荐人、申报会计师通过对系统业务进销存单据金额与财务记账金额勾稽核对,对发行人存货、营业成本差错更正复核,以及对存货内部控制制度及执行情况、整改措施和整改效果进行核查,发表意见的依据充分,相关意见谨慎。
(二)对报告期内与存货相关会计处理的合规发表明确意见。
保荐人、申报会计师通过对发行人采购与付款循环、生产与仓储循环、销售与收款循环等与存货相关主要内部控制流程执行穿行测试,以测试ERP业务系统原始单据真实性、准确性,并结合2020年末盘点结果对2018年末和2019年末存货执行替代测试,以确保存货营业成本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经核查,经调整和整改后,发行人报告期内与存货相关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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