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日起
晋江全市范围内开展
在产包装印刷企业专项整治活动
办理对象
市域内从事包装印刷经营活动的企业
重点分为“无证无照”“有照无证”
两大类
无证无照:
未办理《营业执照》《印刷经营许可证》且擅自从事包装印刷经营活动的企业
有照无证:
已办理《营业执照》,但未办理《印刷经营许可证》且擅自从事包装印刷经营活动的企业
办理条件
符合《工商登记管理条例》《印刷业管理条例》《印刷业经营者资格条件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要求,分类设条件推进“无证无照”“有照无证”企业依法办理证照。
无证无照:
符合安全生产条件,能够正常生产经营,具备1台及以上最近十年生产的且未列入《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工艺和产品的目录》的胶印、凹印、柔印、丝印等及后序加工设备
有照无证:
符合安全生产条件,能够正常生产经营,具备1台及以上最近十年生产的且未列入《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工艺和产品的目录》的胶印、凹印、柔印、丝印等及后序加工设备;2021年度企业营业额达到300万元及以上(如企业仅有1台生产设备需填报)
办理登记
对具备办理证照的法定条件、经营者有继续经营意愿的“无证无照”或“有照无证”企业,可于2022年3月31日前,按以下三种渠道的其中一种进行登记备案,并按规定的时间要求办理证照。
行业协会登记:
向晋江市印刷行业协会进行登记备案
企业所在地登记:
向企业所在镇(街道)、经济开发区进行登记备案
主管部门登记:
向晋江市新闻出版广电局进行登记备案
时间安排
分类排查阶段(2022年2月下旬-3月31日)
坚持引导与查处相结合、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如符合证照办理要求的企业,督促、引导其于2022年3月31日前登记备案,按时办理证照并强化日常监管。
集中整治阶段(2022年4月1日-4月31日)
制定具体联合执法方案,对在2022年3月31日前,未自行登记备案的“无证无照”“有照无证”包装印刷企业,坚决予以取缔,依法依规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来源 | 晋江市新闻出版广电局
编辑 | 李宇凌
审核 | 黄昌木 张镇业 陈美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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