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民政局,市直各有关单位,本钢及有关企业:
根据辽宁省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联席会议企业军转干部问题工作小组9月5日会议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经市政府同意,现就提高企业退休军转干部等方面人员生活补助金事宜通知如下:
一、提高生活补助金的范围和标准

(一)提高生活补助金的范围
1.2013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在企业办理退休的军转干部。
2.1949年10月1日至1953年12月31日期间入伍,在企业办理退休手续的复转士兵。
3.不符合“劳人险[1983]3号”文件规定的建国前参军的老战士。
(二)提高生活补助金的标准
1.1953年12月31日前入伍的企业退休军转干部,在部队担任团级(含技术8、9级)职务的,在现有生活补助金的基础上每月增加140元;在部队担任营级(含技术10级)及以下职务的,在现有生活补助金的基础上每月增加120元。
2.1954年1月1日后入伍的企业退休军转干部,在部队担任师级(含技术6、7级)职务的,在现有生活补助金的基础上每月增加140元;在部队担任团级(含技术8、9级)职务的,在现有生活补助金的基础上每月增加120元;在部队担任营级(含技术10级)及以下职务的,在现有生活补助金的基础上每月增加100元。
3.1949年10月1日至1953年12月31日期间入伍的企业退休复员士兵,在现有生活补助金的基础上每月增加100元。
4.不符合“劳人险[1983]3号”文件规定的建国前参军的老战士,在现有生活补助金的基础上每月增加100元。
二、提高生活补助金所需资金的支付渠道
此次提高企业退休军转干部等方面人员生活补助金的资金来源,按“本人社发[2013]92号”文件规定执行。
中省直驻溪单位可参照执行,资金由原渠道自行解决。
本通知从2014年1月1日起执行。
在改革期间,为了起到分流、裁减员额的目标,军转文政策对应而出,约有两万多人选择了这一方式,转改的群体中包括不少年轻的基层干部、科研工作者、18/19级部分毕业学生。
但近期有些坊间声音说军转文政策可能有变动,而从转改的朋友那,我也听到了类似的消息,下面就针对“坊间传言”分析一下。根据传言,对于改革期间的军转文群体,可能会有新政策来消化解决。据说有三种未定的消化方式,其一是转回现役,其二是转业回地方,其三是给予一定补偿后,改为参照社招文职待遇。
首先,来分析一下该消息可能为真吗 其实类似于神图,很可能也是上级有了初步计划或设想,从而出台了政策的征求意见,因此消息传出。
这样的消息既不能不信,也不能全信。例如2018年毕业的学员,也是网上先有可以分流的消息传出,结果最后真的如此。
但同样,类似的小道消息最终证伪的也不少。也有些原本已经在规划中的事,因为调研或时机变化从而延后或取消。
因此在真的有政策文件前,不妨用辩证眼光来分析消息的真假,合理分析、提前准备。
假设未来真的出台相关政策,那目的是什么,是要解决什么问题呢
个人认为,从当下的角度看,军转文的待遇和社招已经产生了差别,例如此次的荣誉金和赡养费。虽然政策上合情合理,但个人的心理上一定会有落差。
如果后期更多的退役干部成为文职,而那时的待遇不会按照改革期间有所优待,那就会产生更多的比对与矛盾。
从长远的角度看,改革期间军转文群体总数不多,虽然规定了待遇福利同现役保持一致,近两年政策一致性很不错,但随着时间的迁移,未来更多政策出台时就不一定了,三十年后,当年毕业后转文的同志仍在工作,但政策制定者是否还会记得区分 那就只有时间能得知了。
即使军队内部的政策延续性得到了很好的保证,但文职的养老、保险等都在地方,地方的各类政一般既不会为文职单独设计,与文职相关的政策更不会单独列出军转文按照军人待遇予以特殊对待。现在部分地区出台的公交、地铁免票这件小事就可以看出端倪。
再举一个很简单的例子,景区门票,一般都是军官免费但文职人员不免费,但军转文应该怎么办理呢 即使要求军转文免费,那落实起来景区又如何区分改革期间的军转文和社招乃至20年以后的军转文呢
随着时间的发展推移,会有越来越多的具体问题发生,要解决的话就需要大量的行政成本。
当维护这一群体特殊待遇所需的成本,及其带来的弊端如果远高于传言的几种方案所需要的代价,那传言变真也不是不可能。
最后,再来分析一下如果真的有消化分流,传言的三种方式可能性与利弊。
第一种转回现役,从理论和编制上就不现实,可能性基本为零。
目前转改文职主要单位为院校、科研所、人武部门、医院等,这些非作战单位,现役编制本就紧缺,很多单位甚至现役仍然处于超编状态,在此情况下,哪里有现役编制可以让这些单位的文职转回现役呢 总不能是总员额再超编两万吧...
如果是去到有空编的单位转回现役呢 当初转改群体看中的就是转改单位离家近,能过上下班生活,才愿意脱下军装转身。再让回到原先类似单位,再次入伍,那两万人中怕是没有几个愿意当皮球...
第二种再次转业,难度很高,可能性不大。
凭空增加两万人的安置计划,对于地方编制来说压力很大,要知道,今年起每年总的退役人数也就两万多点,这其中还包括退休、复员和逐月的群体。协调这一安置,需要很大的行政协调力度,需很高层来拍板决定,这其中的可能真的就难以分析了。
第三种给予补偿后待遇同社招文职看齐,难度不小,可能性稍高。
三种方案中,这一方案的成本最低,也不需要和地方政府的协调,对个体带来的影响变化也是最小的。
工作内容和岗位都不变,针对涉及到的荣誉金赡养费、医疗、住房和退休的差距,给予一笔大致对等有吸引力经济补偿,尔后变为社招待遇,对于组织的成本是较低的。
在分析三种方案之外,更需要考虑的是人的接受程度。如果说真的要分流,那自然是需要全部分流不留一人,以免以后再有问题。
否则假设1万人愿意接受方案分流,1万人不愿接受仍按照老办法施行,那出新方案就没有意义,面子里子都没了。
而上述三种方案,无论哪一种,施行起来都不会所有人愿意接受的,甲觉得再转业好,乙可能就觉得补点钱继续在现在岗位干好,而丙可能就认定要现行待遇自己干到退休。
因此,如果从军转文群体利益来考量的话,最好的方式是不变,第二好的方式是可选择的路径越多越好。例如最后几年的国防生,既可以选择分流至地方,也可以选择继续入伍,也可以选择文职,而且每一条路径都不限制比例。
此次的传闻究竟是不是真的,假设并非空穴来风,那又会如何落地呢 唯有等待时间来解答。
而这部分军转文群体的政策,对于2021年起退役干部选(考)取文职,以及现存的超编的文职干部的解决,仍然具有联动影响,就看顶层如何统筹规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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