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员工录用分3步,当然,每个区县的不同,步骤有所省略或不同,不过正确的理论操作方法如下:
一、持《上海市单位招用从业人员名录》前去公司所在区县的职介所或人才交流中心办理录用。
《从业人员名录》一式三联,复写纸填写,关键栏为:公章、组织机构代码证、员工姓名、身份证号、户籍地址、所属区县、用工起始日期、从事岗位或工种、用工形式等。

第一联:交受理招工登记备案的区或县职业介绍所(也有的是人才交流中心)
第二联:用人单位凭此联调集劳动者的人事档案
第三联:用人单位留存
二、持《从业人员目录》第二联在人事档案管理窗口调集档案,(注:根据每个区县的要求不同,此步骤会省略),签署人事档案代保管协议。(注:根据每个区县的不同,有的是当场收费,有的是一年后收费,而且费用也有所不同。)
三、持《从业人员目录》第二联和第三联、《社会保险业务办事提示单》和公司社保卡(工行)去社保局办理员工的社保录入
《社会保险业务办事提示单》一联即可,关键栏:单位社会保险登记码、员工姓名、身份证号
注:若此员工先前没有社保卡或第一次交“三金”需要填写个人社会保险登记表(登记2),关键栏:员工姓名、身份证号、联系地址、户籍地址、****等。
在办理员工录用时,根据情况的不同,需要带员工的身份证复印件和劳动手册。
祝各位办事顺利。
事业单位办理入编手续需要的步骤流程因类型不同,从而需要的材料与办理的手续略不相同。通常有六大类型事业单位入编人员具体要求如下:
一、跨单位任职的副处级以上干部:
工作流程:任职单位凭党委、政府的任命文件和组织部门的行政介绍信,填报《事业单位编制使用申请表》后直接办理入编手续。
所需材料:
1、党委、政府的任命文件(复印件);
2、《事业单位编制使用申请表》;
3、组织部门的行政介绍信(复印件)。
二、军转干部:
工作流程:接收单位根据市委组织部、市军转办下达的军转安置计划和人员名单,填报《事业单位编制使用申请表》→市委组织部或市军转办开具行政介绍信→办理入编手续。
所需材料:
1、《事业单位编制使用申请表》;
2、市委组织部或市军转办的行政介绍信(复印件)。
三、退伍军人:
工作流程:接收单位根据市政府批准的安置文件,填报《事业单位编制使用申请表》和《退伍军人择业登记表》→市编办审核→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办理有关手续→办理入编手续。
所需材料:
1、《事业单位编制使用申请表》;
2、《退伍军人择业登记表》;
3、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的介绍信(复印件);
4、相关证书(件)原件。
四、随军家属:
工作流程:接收单位根据市政府批准的安置文件,填报《事业单位编制使用申请表》→市编办审核→市人事局或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办理有关手续→办理入编手续。
所需材料:
1、《事业单位编制使用申请表》;
2、市人事局《调动通知》或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劳动合同制工人转移审批表》;
3、《随军审批报告》;
4、相关证书(件)原件。
五、公开招考人员:
工作流程:招聘单位填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编制使用计划申报表》→市编办审批→市人事局办理招考及聘用审批手续→招聘单位填报《事业单位编制使用申请表》→原单位或主管部门开具行政介绍信(新参加工作人员除外)→市编办审核→办理入编手续。
所需材料:
1、《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编制使用计划申报表》;
2、市人事局批复文件(原件);
3、《事业单位编制使用申请表》;
4、原单位或主管部门的行政介绍信(复印件)。
六、免笔试招聘人员:
工作流程:招聘单位填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编制使用计划申报表》→市编办审批→市人事局办理聘用审批手续→聘用单位填报《事业单位编制使用申请表》→原单位或主管部门开具行政介绍信(新参加工作人员除外)→市编办审核→办理入编手续。
所需材料:
1、《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编制使用计划申报表》;
2、招聘人员的事业编制身份认定材料(原单位机构编制管理证在册名单复印件,非事业单位人员除外);
3、市人事局《调动通知》;
4、《事业单位编制使用申请表》;
5、原单位或主管部门的行政介绍信(复印件)。
注:有关材料复印件需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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