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过程中,我们可能都听过两个词,即和解与调解,那么这两者又有哪些区别呢?了解这两种的区别关系到自身的切身利益,主要有以下三点区别:
和解的主体主要是诉讼的双方当事人,双方当事人选择和解的,法院一般不参与。调解的主体是除了诉讼当事人双方之外还有法院的参与。
双方当事人因和解达成协议的,签署的文书系和解协议,该和解协议仅在双方当事人之间发生效力,不具有强制执行力。而调解结束后法院会根据调解协议制作调解书,调解书具有法律效力,有给付内容的调解书具有强制执行力。
达成和解后,当事人双方仍然可以再起诉,因为未经过实体处理。而法院已经出具调解书的,有些案件法院是不会再进行审理的,因为已经经过了实体处理。
综上,和解与调解的含义是不同的,和解协议需要自觉履行,而调解书具有法律的强制执行力,了解二者的区别后,您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进行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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