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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08-09 16:36:01  阅读 727  评论 0

摘要:亲戚朋友等熟人之间借款,往往碍于情面不写欠条。当双方发生纠纷时,因为出借人无法提交借条或合同等直接的书面借款证据,可能有败诉的法律风险。接下来,“官法网”结合承办过的案例,分析在这种情况下,法院审理案件时主要关注什么,以及出借人应如何应对。基本案情:甲于2

「官法说」只有转账记录没有欠条,能胜诉吗?

亲戚朋友等熟人之间借款,往往碍于情面不写欠条。当双方发生纠纷时,因为出借人无法提交借条或合同等直接的书面借款证据,可能有败诉的法律风险。接下来,“官法网”结合承办过的案例,分析在这种情况下,法院审理案件时主要关注什么,以及出借人应如何应对。

「官法说」只有转账记录没有欠条,能胜诉吗?

基本案情:

甲于2017年9月8日通过银行向乙转账150万元,附加信息及用途栏载明为“借款”,未让乙写欠条。后乙迟迟不还款,甲持转账记录向法院起诉,主张其与乙之间存在借贷关系。乙辩称该笔款项为丙向甲的借款,丙也予以确认,但甲对此不予认可。

后乙出示乙向丙出具的履约保证金《收据》,但上述文件均为乙与丙签订,甲未签字。

争议焦点:仅凭转账记录能否认定甲与乙民间借贷关系的成立?

裁判理由:

按照《最高法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七条所规定,乙应首先对其抗辩转账是偿还双方之前借款或其他债务承担证明责任,若未能证明的,则甲与乙成立借贷关系。乙仅以其与丙之间的文件以及丙的自认,在甲明确否认的情况下,不足以证明本案的转款系基于其他债务关系,乙应当对转款系基于丙和甲之间的借款关系承担进一步的举证责任。当事人双方达成借款合意并非只能以签订借款合同的形式,乙对收款的事实不予否认,也未能证明该笔款项系基于其他债务关系,故甲与乙的借贷关系成立,判令乙向甲返还借款本息。

「官法说」只有转账记录没有欠条,能胜诉吗?

官法分析:

出借人持转账记录就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借款人还款。对于银行转账凭证,出借人可以自行或者申请法院出具委托调查函调取。根据最高院的司法解释,在只有转账记录没有欠条的情况下,若借款人未提出抗辩事由以此来否认双方存在借贷关系,或者提供的证据不足以否认借贷关系的成立,那么法院基本上会认定双方之间存在借贷关系,据此判决借款人履行还款义务。

但是,如果被告抗辩转账系偿还双方之前借款或其他债务并提供了有效的证据证明,那么原告仍应就借贷关系的成立承担举证责任。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原告可以寻找以下辅助证据,进一步证明借贷关系的成立:

1、录音证明借贷事实

2、微信或短信聊天记录

3、找证人证明借贷关系存在

「官法说」只有转账记录没有欠条,能胜诉吗?

综上,只有转账记录没有欠条,只要法院认定存在借贷关系也可以胜诉。若借款人不能证明该款项是用于其他途径,法院将会认定借贷关系的存在。若借款人抗辩并提供相应证据的,只要出借人能从其他方面提供证据,以证明借贷关系的存在,法院也会综合全案证据去判定。

“官法网”提请您注意,为了避免碰到熟人“老赖”,尽量要求写欠条,并写清楚利息,记录交付过程,记清还款期限。

如果您遇到只有转账记录难以追回欠款的困境,请放心找“官法网”,我们将会为您提供最专业的解决方案。

相关法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七条原告仅依据金融机构的转账凭证提起民间借贷诉讼,被告抗辩转账系偿还双方之前借款或其他债务,被告应当对其主张提供证据证明。被告提供相应证据证明其主张后,原告仍应就借贷关系的成立承担举证证明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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