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离婚律师咨询(离婚时对方财产再多)

 2025-08-10 20:03:01  阅读 807  评论 0

摘要:作者:汇家婚姻律师——贾江红律师,南京离婚律师法律不支持不劳而获。不惦记别人的财产,但要学会保护自己。别人财产再多,可能和你无关,但如果没学会保护自己,结果可能自己的也不属于自己。这个案例中,50万的彩礼和30万的嫁妆就是典型例子,本应属于个人财产,但最终有可

作者:汇家婚姻律师——贾江红律师,南京离婚律师

法律不支持不劳而获。

不惦记别人的财产,但要学会保护自己。别人财产再多,可能和你无关,但如果没学会保护自己,结果可能自己的也不属于自己。

这个案例中,50万的彩礼和30万的嫁妆就是典型例子,本应属于个人财产,但最终有可能认定为共同财产。

离婚时对方财产再多,可能和你无关,自己的财产可能也不属于自己

【案例情况】

我和男方是高中同学,恋爱谈了很多年,大学毕业后结婚。

男方是家族企业,经济条件很好,婚前房产多套,有两套在男方名下,其他在他父母名下。

结婚时,男方家给了50万彩礼,我父母给了30万嫁妆。当时想用这笔钱自己付首付买套房子,登记自己的名字,但男方反对,说家里房子多,坚持买辆好车,最后买了一辆80万的车子,写的我的名字。

结婚后,我和男方两个人都在男方家的公司上班,每个月按时给我发工资,我工资不高,所以没什么存款,男方家对我的财产情况也很清楚,但男方的收入我不清楚,所以我不了解男方是否有存款。

2016年儿子出生,考虑到将来儿子上学问题,男方父母全款出资买了学区房,这个房子只有男方一个人名字。当时要求男方加上我的名字,男方各种理由拖着没去办加名手续,只给我写了一个承诺,说学区房有我一半。另外,听别人说婚后买的房子都是共同财产,写几个人的名字不重要,所以后面就没多想。

离婚时对方财产再多,可能和你无关,自己的财产可能也不属于自己

最近,我和男方感情不好,准备离婚,有几个问题想咨询一下:

1、婚前男方名下的房子和我一定没有关系吗?

2、彩礼和嫁妆买的车子,属于个人财产吗?

3、学区房是共同财产吗?

4、男方的收入如何取证?

5、孩子抚养权我能争取到吗?

【律师解答】

一、男方婚前房产和我无关吗?

1、婚前男方房子再多,如果没有约定有你的份额,都是男方的个人财产,与你无关。

2、如果男方房屋用于出租,获取租金收益,可以作为共同财产要求分割,但也有例外情况,比如有案例认为将房屋委托父母出租管理,此时由于男方没有劳务付出,法院认为属于男方个人财产,所以租金是否属于共同财产,需要结合具体情况分析。

二、车子是不是个人财产?

1、50万是不是彩礼需要举证证明,无法证明情况下,婚前给的,相对容易认定为彩礼,如果是婚后给的,司法实务中如果没有充分证据,很可能被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而不是彩礼。

2、30万嫁妆,没有特别约定情况下,婚前给的是你个人财产,婚后给的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

3、所以车子是个人财产还是共同财产,需要结合具体情况分析。

4、即使车子是你个人财产,这么多年过去了,估计残值不多了。

离婚时对方财产再多,可能和你无关,自己的财产可能也不属于自己

三、学区房是否属于共同财产?

1、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约定将个人所有的不动产赠与夫妻另一方或者约定为按份共有、共同共有的,属于夫妻财产赠与约定,赠与人在赠与不动产物权办理转移登记之前撤销赠与,夫妻另一方主张履行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的规定处理。

意思是,仅有协议约定有你一半,但没有加你名字,对方可以撤销赠与,学区房和你无关。

2、学区房是男方父母出资购买,实务中很多案件父母以借款起诉,如果学区房有你的份额,那你可能也要面临债务。

到时候就要看是利息高还是增值高了。

四、男方收入问题

1、你和男方的婚后收入属于共同财产,可以要求分割。但你的收入男方很清楚,男方的收入你不清楚,如果男方家事先考虑到将来离婚财产分割的问题,应该也不会给他很高工资,所以分割收入方面可能也比较被动。

2、法院一般会要求双方各自申报自己的收入情况,你也可以申请法院调查男方近期的银行流水及存款情况。

五、子女抚养权

儿子抚养权问题,从目前的情况看,男方的条件优于你,你想争取到孩子抚养权有一定难度。

六、友情提醒

法律不支持不劳而获。

不惦记别人的财产,但要学会保护自己。别人财产再多,可能和你无关,但如果没学会保护自己,结果可能自己的也不属于自己。

这个案例中,50万的彩礼和30万的嫁妆就是典型例子,本应属于个人财产,但最终有可能认定为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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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汇家婚姻律师——贾江红律师,南京离婚律师

离婚时对方财产再多,可能和你无关,自己的财产可能也不属于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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