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证明夫妻共同还贷(一方婚前贷款购房)

 2025-08-13 16:27:01  阅读 125  评论 0

摘要:婚后共同还贷由谁举证?主张婚后共同还贷一方,只需要证明还贷的时间发生在婚姻关系续存期间即可,无需特别提供证据证明婚后共同还贷。否认共同还贷的一方,需承担举证责任。《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八条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

婚后共同还贷由谁举证?

主张婚后共同还贷一方,只需要证明还贷的时间发生在婚姻关系续存期间即可,无需特别提供证据证明婚后共同还贷。否认共同还贷的一方,需承担举证责任。

《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八条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因此,如何证明婚后共同还贷,是一个比较重要的问题。

如何举证证明婚后共同还贷?

对于该问题,当事人可以提供结婚证以证明婚姻关系续存期间;提供银行还贷记录证明还贷时间处于婚姻关系续存期间即可。此时,法院一般认定双方系使用夫妻共同财产偿还银行按揭贷款,而不必刻意区分银行按揭贷款资金来源于夫妻中哪一方的收入。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依据该规定,共同财产制是夫妻财产制的法定财产制,即婚姻关系存续存期间,除个人特有财产和夫妻另有规定的除外,夫妻双方或一方的财产所得,均为夫妻共同财产。

因此,如果没有反证推翻,主张共同还贷一方无需提供特别的证据来证明系用夫妻共同财产偿还银行按揭贷款。故,婚姻关系续存期间,无论以哪一方名义偿还银行按揭贷款,只要还贷时间发生在婚姻关系续存期间,均属于共同还贷。

立法本意

首先,夫妻双方在婚姻家庭生活中,分工协作一般不同。即使女方系全职主妇,但在子女抚养(教育)、老人赡养、家务操持上,付出比男方更多的时间和精力,若仅以银行还贷资金来源为证明依据,明显对女方不公平。

其次,若夫妻之间是否对婚姻关系续存期间财产进行特别约定或对案涉房屋银行按揭贷款偿还有特别约定的。经双方当事人认可或否认共同还贷一方举证证明夫妻已经对婚姻关系续存期间财产进行特别约定或对案涉房屋银行按揭贷款偿还有特别约定的,则在分割案涉房屋时,可以否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八条的适用。

因此,只要是夫妻关系续存期间偿还贷款,即视为夫妻共同还款,无需提供特别证据加以证明。否认夫妻共同还贷一方,应当承担举证责任。

婚前首付买房婚后共同还贷注意事项

(一)婚前首付买房婚后共同还贷房子归谁?虽然房子在婚前由夫或妻一方出资进行首付购买,但婚后夫妻双方共同还贷的,尽管房产证只有一方的名字,房子也有配偶的份,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二)离婚时房子会判给谁?离婚时,案涉房屋先由夫妻自行商议,协议不成的,人民法院一般会将房产判给房产证上署名方,剩余房贷由署名方偿还。

(三)离婚后,如何对未分得房产方进行补偿?离婚后,分得房产一方,应当对未分得房产方进行补偿。补偿金额以共同还贷数额以及房屋涨价的部分进行确定。

以上观点,学习于最高院民一庭,仅供参考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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