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诉讼直接原则(刑事诉讼法)

 2025-08-22 17:36:01  阅读 988  评论 0

摘要:如何区分刑诉中的直接言词原则与集中审理原则?在审判概述这一章,很多同学不能分清楚直接言词原则与集中审理原则之间的区别。他们会想,直接言词不是讲法官要直接参与法庭审理吗?集中审理不是说法官审理要集中吗?这有啥区别呢?​事实上,直接言词原则是指法官必须在法庭上

如何区分刑诉中的直接言词原则与集中审理原则?

在审判概述这一章,很多同学不能分清楚直接言词原则与集中审理原则之间的区别。他们会想,直接言词不是讲法官要直接参与法庭审理吗?集中审理不是说法官审理要集中吗?这有啥区别呢?

事实上,直接言词原则是指法官必须在法庭上亲自听取当事人、证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口头陈述,案件事实和证据必须由控辩双方当庭口头提出并以口头辩论和质证的方式进行调查。而集中审理原则,又称审理不间断原则,是指“法院开庭审理案件,应在不更换审判人员的条件下连续进行,不得中断审理的诉讼原则。”

直接言词强调的是法官亲自,其中包含的精神是审判的亲历性;而集中审理则强调不中断不中止,强调是庭审的连续性。

具体而言:

一、直接言词原则

包括直接原则和言词原则。

1.直接原则

法官必须与诉讼当事人和诉讼参与人直接接触,直接审查有关案件事实材料和证据。分为直接审理原则(在场)和直接采证原则(证据调查,直接听证与直接查证)。

(1)直接审理:法官审理案件时,公诉人、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应当在场,除法律另有特别规定外,否则,审判活动无效。

(2)直接采证:法官对证据的调查必须亲自进行,而且必须当庭直接听证和直接查证,不得将未经当庭亲自听证和查证的证据加以采纳,不得以书面审查方式采信证据。

2.言词原则

法庭审理须以口头陈述的方式进行。包括控辩双方要以口头进行陈述、举证和辩论,证人、鉴定人要口头作证或陈述,法官要以口头的形式进行询问调查。除非法律有特别规定,凡是未经口头调查之证据,不得作为定案的依据采纳。

3.制度表现

证人出庭、鉴定人出庭;开庭审理过程中,审判人员必须始终在庭,参加庭审全过程。此处强调的是法官的全程参与,不是强调审判的连续进行。所有证据必须当庭出示、当庭质证。保证控辩双方有充分的陈述和辩论的机会和时间。

举凡审判人员未能参与某个审判过程的,都是对直接原则的违反;庭审书面进行,是对言词原则的违反。

二、集中审理原则

(1)审判组织的确定性:一个案件组成一个审判庭进行审理,每起案件自始至终亦应由同一法庭进行审判。

(2)人员的不可替代性:法庭成员必须始终在场参加审理,不得更换。对于法庭成员因故不能继续参加审理的,应由始终在场的候补法官、候补陪审员替换。如果没有足够的法官、陪审员可以替换,则应重新审判。

(3)控辩审三方人员集中进行调查和辩论:集中证据调查与法庭辩论。证据调查必须在法庭成员与控辩双方以及有关诉讼参与人均在场的情况下进行,证据调查与辩论应在法庭内集中完成。

(4)庭审连续:庭审不中断并迅速作出裁判。法庭审理应不中断地进行,法庭因故延期审理较长时间者,应重新进行以前的庭审。庭审结束后,应迅速作出裁判并予以宣告。

总而言之,集中审理实际上是两个要求,其一,人不能换;其二,事不能断。违反这两条规律的,则构成对此原则的违背。

三、牛刀小试

小伙伴们,你们掌握了吗?快来做道题试一试吧。

开庭审判过程中,一名陪审员离开法庭处理个人事务,辩护律师提出异议并要求休庭,审判长予以拒绝,四十分钟后陪审员返回法庭继续参与审理。陪审员长时间离开法庭的行为违背下列哪一审判原则?

A.职权主义原则 B.证据裁判规则 C.直接言词原则 D.集中审理原则【考点】刑事审判原则

【难度】★★★

【答案】C。解析:职权主义审判模式指的是法官在审判程序中居于主导和控制地位,而限制控辩双方积极性的审判模式。证据裁判原则指对于案件事实的认定,必须有相应的证据予以证明。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充分,不能认定案件事实。审判过程中,审判人员离开法庭处理个人事务又返回,并未体现对法官在审判程序中的主导地位与法官认定事实依靠证据的违反与影响。A、B两项错误,不当选。

直接言词原则指法官必须在法庭上亲自听取当事人、证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口头陈述,案件事实和证据必须由控辩双方当庭口头提出并以口头辩论和质证的方式进行调查。包括直接原则和言词原则。直接原则要求法官必须与诉讼当事人和诉讼参与人直接接触,直接审查有关案件事实材料和证据,言词原则要求法庭审理须以口头陈述的方式进行。直接原则又分为直接审理原则和直接采证原则。直接审理原则法官审理案件时,公诉人、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应当在场,除法律另有特别规定外,否则,审判活动无效。直接采证指的是法官对证据的调查必须亲自进行,而且必须当庭直接听证和直接查证,不得将未经当庭亲自听证和查证的证据加以采纳,不得以书面审查方式采信证据。本案中,陪审员在处理个人事务的40分钟内,离开了法庭并未直接接触诉讼参与人,违反了直接在场的原则;由于其庭审不在场,导致无法接触当庭提出的证据,违反了直接采证的原则。此外,因其庭审离开,对于特定时间内案件事实认定的形成就无法通过当庭的言词口头形式,而要通过书面记载,违反了言词原则。C项正确,当选。

集中审理原则指法院开庭审理案件,应在不更换审判人员的条件下连续进行,不得中断审理的诉讼原则。对于集中审理原则的判断,一是依靠是否导致了庭审中断或审判人员的更换,二是看庭审是否拖延,违反了连续进行的要求。本案中,审判人员在庭审过程中离开,并未导致法庭审理中断,也未导致更换审判人员重新审判,因此并没有违反集中审理原则。D项错误,不当选。

本题选C。

上述便是中公法考关于直接言词原则与集中审理原则区别介绍,大家可以了解一下,还有不清楚的可收藏分享,具体问题可直接留言咨询,关注“中公法考网”了解更多法考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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