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开庭,请全体起立!”
随着主审法官敲下法槌
一起车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的庭审
正式开始
也标志着坐落于天津滨海新区
海滨街沙井子三村的
第一乡村法庭正式启用
本案的原告与被告都是沙井子三村村民,两人进行车辆买卖交易后,被告没能按时给付原告购车款,诉至法院。过去,像这样的案子,双方当事人需要赶到10公里外的滨海中心法庭。而这一次,双方当事人从家出发步行到法庭,用时不到5分钟。
在庭审中,法官认真倾听当事人的意见陈述,庭审过程井然有序,通过举证、质证、法庭辩论等环节,当庭宣判被告给付原告剩余款项23000元。
为达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社会效果,沙井子三村的村民参与旁听。法庭外,村民们在村委会大院内通过视频连线的方式观看了庭审过程,近距离感受法律的威严和公平正义。
村民老刘:第一次看到庭审现场很震撼,还了解了法律知识,提醒我们注意买卖合同与寄卖合同的区别,给我们上了一堂生动的法治教育课。
村民小张:而且就在村上开庭,大家也都挺方便。
宣判结束,法官走出法庭来到了村民中间,向大家详细解释了判决结果所依据的《民法典》中的相关法律规定。针对本案买卖合同和寄售合同之间的差别和注意事项对村民进行了充分必要的提示。
“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街,矛盾不上交”是滨海新区人民法院等部门“我为群众办实事”的真实写照,靠近百姓的乡村法庭串联起人民法庭、矛调中心、人民调解等解纷资源,将司法服务延伸到最基层,延伸到老百姓身边,让村民们在家门口就可以享受到便捷的司法服务。
法官:通过人民调解员优先调解,法官在家门口审案,设立 “第一乡村法庭”就是要打通司法服务的最后“一公里”。同时,也让大家从身边的案例中学到法律知识,切身感受到守法、尊法的重要性,增强法律意识。
以方便群众诉讼为出发点
以畅通司法服务为着力点
以案释法、寓教于审
第一乡村法庭
这种“接地气”的工作模式
有益于维护乡村社会大局稳定
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保障乡村人民群众安居乐业
供稿:天津滨海新区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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