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历朝历代都有属于自己的法律,通过一条条成文法令,古代统治者就能更好地治理天下。
在不同的时代背景下,法律制定的目的也并不相同,就以中国古代为例,皇帝制定法律的核心原因还是为了维持封建皇权的统治秩序,保护统治阶层的利益。
尽管如此,中国古代制定的法律仍旧在一定程度上保护了百姓的权益,缓和了封建社会的阶级矛盾,具有积极意义。
法律是国之重器,正是因为它的存在,统治阶级不至于嚣张跋扈、无法无天,正是因为它的存在,国家才能稳定有序地运转。
不过,虽说各朝各代的法律不尽相同,但在“杀人”的问题上还是有共识的。杀人偿命,天经地义。
然而,在汉朝的法律中,规定有一类人即使杀了人也不必偿命,这到底是什么人呢?现今,我国在制定法律时也开始效仿汉朝的这一律法。
由此可见,这条律令的背后必然蕴含着一些道理,而这又是被大众广泛认可的,那么到底是什么呢?
中国古代的法律在西周时期萌芽,又在中央集权的王朝统治下不断发展完善。
众所周知,秦始皇消灭六国,建立起了中国历史上第一个中央集权王朝。秦统一后,采用法家思想制定了《秦律》。《秦律》讲究重罚、重赏,十分严苛,比如说乱扔垃圾的人要受黥面之刑。
其实从这一桩小事中我们就可以看出,古时皇帝制定的法律还是较为严格的。饶是如此,仍有一些人视法律为无物,或者说心存侥幸,以为自己操作一番便能逃脱法律的制裁。
在法律当中,杀人这一宗罪可以算是极其严重的,历朝历代对于“杀人者”也都有明确的规定,残害人命,不容姑息,因此,杀人者“一命抵一命”是最常见的。
人一死,便什么都没有了。一个人若是沾染了他人的鲜血,那么自不必说,唯有用这人自己的鲜血才能祭奠亡灵,也只有这样,才能抚慰在世者的心灵,平世人心中之愤。
然而,汉朝却颁布了一项法令,规定凡是年满八十岁的人,也就是耄耋之人杀人不必偿命。乍一看,这项法律似乎令人匪夷所思,然而细究之后才会发现其实它很好地适应了西汉国情和社会现状。
秦二世而亡,究其根本是因暴政而失了民心,西汉吸取秦亡的教训,自然要笼络民心,巩固统治。因而汉初舍弃了秦朝采用的法家思想,尊儒崇儒,在法律中彰显“人文情怀”。
儒家思想的核心是“仁”,提倡以德治国,注重孝道,尊老爱幼,故汉代统治者如此做法是官方正统思想在法律条文方面的体现,契合了民众的心理。
何况,年过八旬的老人在那个时代是十分少的,即便有,也大多卧病在床,需要他人的照顾,所以这一类人几乎是没有精力去杀人的。
退一步说,就算年过八十的老人真杀了人,可他们本就已经油尽灯枯,再要动手杀人岂不是多此一举吗?当然,如若真杀了人,汉朝律法也绝不会置若罔闻,虽不执行死刑,却也要做出相应的惩罚。
总而言之,这项法律的颁布既不会给社会造成多么实质性的影响,又表现了对社会弱势群体的关怀,所以说,它深刻地展现了汉初统治者高超的智慧。
在现今中国,我们也开始效仿两千多年前汉朝的这项法律。2010年,我国的刑法修正案草案中提出“75周岁以上的人,不适用死刑”的规定,引起一片哗然。
对此,有的人大常委根据治安管理条例和多年的司法实践经验,认为应该把免死的年龄改为70岁。有一部分人则认为随着我国社会的发展,经济医疗水平大大提高,人均寿命延长,因此应该将免除刑罚的年龄下限改为80岁左右。
一些人担心这项条款倘若真的实施,那么75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很有可能被某些犯罪团伙利用,从而进行一些犯罪活动。这样一来,就会导致老年人犯罪率激增。
不仅如此,由于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许多老年人尽管已经到了七八十岁,身体仍然十分硬朗,在这种情况下,某些人就有可能钻法律的空子。毕竟,高龄老人犯罪这种事情虽然少见,却也不是没有。
由此,专家提出了意见。若是对75周岁老年人犯罪的问题一概而论,恐怕会引起大众的不满,况且这也与我国倡导的“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相悖。
基于复杂的社会状况,我国最终决定对“75周岁以上免死”的条例进行范围限定,形成了现在关于此问题的刑法条例——《刑法》第四十九条第二款规定:
审判的时候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但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
这项法律与汉朝颁布的法令一脉相承,都体现和发扬了儒家的“仁爱”思想。自汉代“罢黜百家,独尊儒术”以来,儒家思想作为官方正统思想统治了中国两千多年,其蕴含着的仁爱、信义、孝悌等内容早已融入了国人的骨髓,改不掉更抹不去。
尊老爱幼一直以来就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从长远来看,如今这项法律的颁布有利于社会尊老爱老风气的形成,它在适应时代要求的前提下生动地体现了现代法律制度的温情色彩。
从古至今,统治者在制定法律时都会给予老年人一定的特权,这也是尊老爱老思想始终贯穿于各朝各代中的重要原因。时至今日,我国仍将其纳入法律之中说明了这一思想的影响之深刻,意义之重大。
不过,我们必须要明确的一点是,现代社会人人平等,早已经不存在什么特权阶层了,法律的制定永远是为了维护全部或者大多数人的利益。即便有了这项专门针对老年人犯罪的法律,也不代表法律就是为了这部分特殊人群服务的。
国家推行该法律并不是要给某些人犯罪提供捷径,只是希望给予老年人这个特殊群体一份关怀,一份宽容。当然,法律是至高无上的,年纪大决不能成为某些人为非作歹的理由。
其实,法律的制定与国家现状息息相关。秦国因采用法家思想进行变法使国力空前强盛,故秦统一后会继续沿用该思想制定律法,而西汉统治者亲眼目睹了秦朝残暴统治下百姓民不聊生的景象,认识到秦的灭亡与民心背离有很深的渊源,故汉朝会改用儒家思想,制定律法时关注百姓需求,缓和社会矛盾。
现代社会也是如此,我国推行该项法律也是关注到了老年人这一弱势群体,关注到如今的社会对于人文关怀精神的急迫需求,值得认可。
遵纪守法是人的本分,无论身处什么时代,无论什么年龄什么身份,我们都不应该违法乱纪。我国在“75周岁老人免死刑”前加上限制条件“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已经表明,这项法律是为了给“老年人”这个特殊群体带来益处,而非任何特权,而且,即使没有死刑,也不代表就可以逃脱法律的制裁。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要抱有一丝一毫的侥幸心理,假若人人尊法守法,假若法律在带有冰冷和温暖双重属性的情形下仍畅通无阻,那么,我们必将会拥有一个更和谐美好的社会大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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