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在我国已经实施26年了,但至今还没有落实,加班成常态,并且不支付加班费。很多企业都是996、007,也有单休的、大小周轮休的。还有节假日不放假、不签劳动合同、不交社保、不交公积金、试用期过长、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不发工资条等。我听到过更奇葩的是社保个人部分和公司部分都由个人承担的......
不知道是我国的法律没有普及到位还是这些企业知法犯法。
下面我们来说说这些违反劳动法的情形:
一、关于加班工资、节假日
1、按照《劳动法》的规定,法定的公休日为每年104天,法定节假日为11天。每年的工作日为:365天-104天(休息日)-11天(法定节假日)=250天
2、日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
小时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8小时)
月计薪天数=(365天-104天)÷12月=21.75天
3、加班工资的计算方法:
每天延长工作时间的加班工资:(实际工作时间-8小时)×小时工资×150%
法定公休日的加班工资:日工资×200%法定节假日的加班工资:日工资×300%
综上所述:
1、按照法律规定,法定的工时为每日不超过8小时、每周不超过40个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加班、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加班时间不得超过3小时,且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加班时间企业应该支付相对应的加班工资。
提示:加班时记得留存证据,比如打卡记录,聊天记录等,我们没有加班的义务。
2、节假日遵循《劳动法》的相关规定,要么按时放假、要么支付三倍加班工资。
如果企业不按照法律规定支付工资,我们可以采取以下方式维护自己的权益:
1、打电话向当地的劳动执法监察大队投诉,监察大队会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依法对用人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并责令其支付拖欠的工资。
2、依据《劳动合同》的规定,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3、通过劳动仲裁解决。劳动仲裁不收取任何费用,只要事实清楚、证据明确,可以不请律师自己去仲裁。
二、不签劳动合同
因此,不签劳动合同并不意味着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不存在劳动关系,用人单位仍需按照法律规定为劳动者缴纳社保,以及在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时需要依据法律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
综上所述:
1、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起开始计算二倍工资,截止点为双方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最长不超过十一个月。
2、自用工之日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劳动者可以向仲裁委、法院主张其与用人单位之间属于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关系。在此情况下,劳动者同时主张用人单位支付用工之日满一年后的二倍工资的不予支持。即二倍工资和无固定期限合同只能二选一。
如果企业不签劳动合同,不要担心,不要着急,准备买车吧。
三、关于社会保险
现在很多企业都存在不为员工缴纳社保、或者试用期不缴纳社保、或者与员工书面约定不交社保、或者与员工约定不缴纳社保多拿钱等情形。
(一)以下五种方式,是可以不用交社保的。
1、实习生
2、返聘离退休人员
3、非全日制工(俗称临时工)
4、灵活就业人员
5、将个别部门或个人成立与原主体公司无直接关系的商事主体。如:工作室、个体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即:将原有的雇佣关系,变成合作伙伴关系。
(二)情形分析
因此 :
1、企业应当在员工入职之日起30日内为职工办理社保登记,这个期间当然包括了试用期。即企业在员工入职当月就应该为其缴纳社会保险。
2、为劳动者参加社会保险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该项义务不能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通过无效约定变更或者放弃。用人单位是不能与员工约定不缴纳社保或不缴纳社保多拿钱。
用人单位未给员工缴纳社会保险的,员工可以要求解除合同,并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
不交社保的损失:
1、退休没有养老金。社保里面交的钱最多的就是养老保险,个人要交的钱占到公司工资的 8%。养老保险是用于退休之后养老用的,缴纳得越多、年限越长,退休之后领的养老金就越多。这笔钱可以保障我们退休之后的生活。
2、无法报销医疗费。没有医保的代价是巨大的,最直接的损失就是无法报销医疗费,现在很多病种都可以进行报销,这样我们生病时,就不用支付或者支付较小比例的医疗费用。
3、生育、工伤、失业保险福利。这三个险种在社保中的缴费比例很低,几乎不用自己交钱。但是它们的作用却很大:
生育保险:不仅能报销生育费用,还能领到相当于 好几个月的工资补贴。
工伤保险:如果不幸因工伤残、死亡,可以得到企业和国家支付补助金,这笔钱很可能会让你的家庭成员的生活得到保障,经济得到缓解。
失业保险:失业期间每月可以领到一笔生活费,最长可以领取 24 个月。
4、买房买车可能会受到影响。在很多城市,买房买车、积分落户,甚至孩子上学都会和社保挂钩。社保年限不够,或者没有缴纳社保可能就不能买房买车。
美好的退休生活
其他的问题,我们下次再讨论。大家有问题的话,欢迎留言,知无不言言无不尽。#劳动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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