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5年4次要离婚法院为啥不判离(女子五年五次起诉离婚)

 2025-09-03 03:54:01  阅读 332  评论 0

摘要:婚姻就如同签订了一份合同,双方就共同生活,共同奋斗达成合意,以期实现美好的幸福生活。但如果双方已经没有了上述的意念,那么继续维持婚姻其实并无意义。女子五年五次起诉离婚湖南女子宁某在2016年结婚,但是婚后发现丈夫恶习甚多,不仅喜欢赌博,而且具有家暴倾向。宁某实

婚姻就如同签订了一份合同,双方就共同生活,共同奋斗达成合意,以期实现美好的幸福生活。但如果双方已经没有了上述的意念,那么继续维持婚姻其实并无意义。

女子五年五次起诉离婚

湖南女子宁某在2016年结婚,但是婚后发现丈夫恶习甚多,不仅喜欢赌博,而且具有家暴倾向。

宁某实在无法忍受,向丈夫提出离婚,但是丈夫陈某执意不肯。无奈之下宁某于2017年第一次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决双方离婚,但是法院最终没有支持宁某的诉讼请求。

宁某已经决定离婚,于是在接下来的几年里,她不断地起诉离婚,五年来她五次起诉离婚,平均每年一次。但是法院无一例外驳回了她的诉讼请求。

直到今年四月份,在宁某第五次起诉离婚的时候,法院最终支持了她的诉讼请求,判决双方解除婚姻关系。但是同时判决宁某返还陈某的彩礼8.5万元。

女子五年五次起诉离婚,法院为何执意不准?

宁某为何不多起诉几次?

有人会问,既然法院判决不准离婚,那么宁某怎么不多起诉几次呢?

法律规定,法院判决不准离婚之后,原告没有新情况,新事实,新理由的,在六个月之内不得再次起诉离婚。

正是因为具有如上的规定,因此宁某不得不断地起诉离婚。宁某受制于六个月的时间限制,却依然在五年的时间里起诉离婚五次,这也意味着宁某在六个月时间经过之后第一时间就提起了新的离婚诉讼,这足以说明宁某离婚的决心之坚定。

女子五年五次起诉离婚,法院为何执意不准?

法院判决是否合理?

宁某在五年的时间里五次起诉离婚,这足以说明婚姻关系已经没有存续的必要了,但是法院却四次驳回诉讼请求,判决不准离婚,那么法院的判决是否合理呢?

长期以来,我国法院法官受到传统的“宁拆十座庙,不破一桩婚”思想的影响,基本不会在当事人第一次起诉离婚的时候就判决离婚,往往是在第二次起诉离婚的时候,判决解除婚姻关系。但是像宁某这样,五次起诉,四次驳回的情形,倒是十分罕见。

第一、不易举证。解除婚姻关系的前提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但是程度才叫感情破裂呢,法律却并未规定,实际上也没有办法规定,只能由法官自由判断。前年当当网创始人李国庆起诉其妻子离婚之时,李国庆主张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但是其妻子主张不久前两人刚刚互送礼物,由此法院断定夫妻感情没有破裂,故而判决不准离婚。

第二、返还彩礼是否得当?彩礼在婚姻中很常见,一般认为是赠与,原则上不予返还。但是法律规定在三种情况下可以返还。(1)夫妻结婚,但是并未共同生活的。(2)给付彩礼之后,双方并未办理结婚登记的。(3)婚前因为给付彩礼,导致家庭生活苦难的。除此之外,彩礼一般不予返还。

但是在本案中,宁某与其丈夫已经结婚数年,而且丈夫不仅具有不良嗜好,而且具有家暴倾向,因此对于离婚具有过错。故而笔者认为,法院判决返还彩礼实属不当。

女子五年五次起诉离婚,法院为何执意不准?

笔者的话

婚姻正如一个密切的组织,这个组织的目标是要实现幸福而美好的生活,而这一切都需要以爱为基础。没有爱的婚姻名存实亡。

没有继续存续之必要的婚姻,我认为完全可以及时判决离婚,否则时间越长,当事人徒受其苦,心如刀绞,度日如年。如此一来,徒增讼累。

版权声明:我们致力于保护作者版权,注重分享,被刊用文章【女子5年4次要离婚法院为啥不判离(女子五年五次起诉离婚)】因无法核实真实出处,未能及时与作者取得联系,或有版权异议的,请联系管理员,我们会立即处理! 部分文章是来自自研大数据AI进行生成,内容摘自(百度百科,百度知道,头条百科,中国民法典,刑法,牛津词典,新华词典,汉语词典,国家院校,科普平台)等数据,内容仅供学习参考,不准确地方联系删除处理!;

原文链接:https://www.yxiso.com/zhishi/2125253.html

发表评论:

关于我们
院校搜的目标不仅是为用户提供数据和信息,更是成为每一位学子梦想实现的桥梁。我们相信,通过准确的信息与专业的指导,每一位学子都能找到属于自己的教育之路,迈向成功的未来。助力每一个梦想,实现更美好的未来!
联系方式
电话:
地址:广东省中山市
Email:beimuxi@protonmail.com

Copyright © 2022 院校搜 Inc. 保留所有权利。 Powered by BEIMUCMS 3.0.3

页面耗时0.0350秒, 内存占用1.91 MB, 访问数据库24次

陕ICP备14005772号-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