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丽珍律师(父母离婚)

 2025-09-03 08:36:01  阅读 260  评论 0

摘要:在离婚案件的纠纷中,其中很重要的一个问题就是有关孩子的争议。关于抚养权最为特殊的一点,是其涉及到子女人身权利,在做出抚养权归属的情况下,首要准则是,有利于未成年子女身心健康成长的一方,直接抚养子女;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要尽到应尽的责任,及时支付抚养费,有

父母离婚,孩子受伤,父母应尽什么义务?

在离婚案件的纠纷中,其中很重要的一个问题就是有关孩子的争议。

关于抚养权最为特殊的一点,是其涉及到子女人身权利,在做出抚养权归属的情况下,首要准则是,有利于未成年子女身心健康成长的一方,直接抚养子女;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要尽到应尽的责任,及时支付抚养费,有时间探望、陪伴子女。

那么在离婚时,双方均争取子女的抚养权,子女应该归谁呢?

一、抚养权归属

如果子女未满2周岁,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

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

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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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还要综合考虑客观实际情况,哪方的情况更利于培养子女,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成长,能提供安全熟悉的生活环境。具体表现为:看双方的道德品质、家庭状况、与子女生活情感上的联系情况、个人的身心健康状况。

当然也有不利因素比如:一方的道德品质不高有些暴力倾向,曾实施过虐暴力伤害等犯罪行为;或者有不良习惯经常赌博、酗酒等;以及有长期不履行或怠于履行对子女的监护、照护职责的;再者说一方有严重的传染性疾病;出现过这些不利因素的情形,足以让人不再相信其有能力抚养子女安全健康地长大。

二、探望权行使

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有探望权,探望权不仅是父母的权利也是义务。在行使探望子女的权利时,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不能替子女拒绝见面,更不能藏匿子女与另一方断绝联系;对其不履行探望子女的义务时,另一方也有权要求其陪伴、教育、抚养子女。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进行协商;不能达成协议时,也可以由人民法院判决。

三、抚养费给付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亲还是母亲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一方直接抚养的子女,由另一方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全部或一部分,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可以由双方进行协商;不能达成共识的情况,也可以由人民法院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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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使通过双方协商或由法院判决已确定好支付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多少、期限、方式等问题,都依旧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再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作为一名婚姻家事律师,我看到过很多夫妻在争夺抚养权的时候会忽略子女的感受,虽然在这场抚养权争夺战中,抚养权归属有输赢,但是站在孩子的角度来说,永远都是输家。孩子本该在父母双亲的陪伴下成长,在父母离婚时,本就经历了一次分离的伤害,所以在之后的过程中,请不要让孩子再次受到伤害。

夫妻离婚,离开的只是对方,并非亲子之间的关系,在离婚后也要继续给孩子应有的爱和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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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张丽珍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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