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训学校教学管理制度(干货)

 2025-08-01 03:48:01  阅读 463  评论 0

摘要:作者:邓玉金 (一)凡经培训中心(以下简称本中心)召训的新进及在职员工均应遵守本管理办法。 (二)本公司员工接获召训通知时,应准时报到。逾时以旷职论。因公而持有证明者不在此限。 (三)受训期间不得随意请假,如确因公请假,须提出其单位主管的证明,否则以旷职论。 (四)上课

作者:邓玉金

(一)凡经培训中心(以下简称本中心)召训的新进及在职员工均应遵守本管理办法。

(二)本公司员工接获召训通知时,应准时报到。逾时以旷职论。因公而持有证明者不在此限。

(三)受训期间不得随意请假,如确因公请假,须提出其单位主管的证明,否则以旷职论。

(四)上课期间迟到、早退依下列规定办理。因公持有证明者不在此限。

1.迟到、早退达四次者,以旷职半天论。

2.迟到、早退达四次以上八次以下者,以旷职一天论。

(五)受训期间以在本中心膳宿为原则,但因情况特殊经本中心核准者不在此限。

(六)受训学员晚上十时以前应归宿,未按时归宿者,以旷职半天论。

(七)本中心环境应随时保持整洁,并由公推的班长指派值日员负责维持。

(八)本中心寝室内严禁抽烟、饮酒、赌博、喧闹等事件发生。

(九)上课时间禁止会客或接听电话,但紧急事故除外。

会客时间定为:

1.中午:12时至14时

2.下午:17时至20时

(十)本办法由培训中心依实际需要制定。

(本文作者邓玉金,资深HRD,知名培训师,《招聘的8节实战课》著作者,公众号:邓玉金人力资源实战,转载请注明作者和出处)

版权声明:我们致力于保护作者版权,注重分享,被刊用文章【培训学校教学管理制度(干货)】因无法核实真实出处,未能及时与作者取得联系,或有版权异议的,请联系管理员,我们会立即处理! 部分文章是来自自研大数据AI进行生成,内容摘自(百度百科,百度知道,头条百科,中国民法典,刑法,牛津词典,新华词典,汉语词典,国家院校,科普平台)等数据,内容仅供学习参考,不准确地方联系删除处理!;

原文链接:https://www.yxiso.com/fangfa/2006345.html

发表评论:

关于我们
院校搜的目标不仅是为用户提供数据和信息,更是成为每一位学子梦想实现的桥梁。我们相信,通过准确的信息与专业的指导,每一位学子都能找到属于自己的教育之路,迈向成功的未来。助力每一个梦想,实现更美好的未来!
联系方式
电话:
地址:广东省中山市
Email:beimuxi@protonmail.com

Copyright © 2022 院校搜 Inc. 保留所有权利。 Powered by BEIMUCMS 3.0.3

页面耗时0.1359秒, 内存占用1.9 MB, 访问数据库24次

陕ICP备14005772号-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