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作者:谢春龙 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
(此处已添加小程序,请到今日头条客户端查看)您知道现在征地拆迁里,最火的话题是什么吗?
开门见山,不卖关子。
以租代征!
你们可能都发现了——
很多当事人呢,都会来问我们以租代征的相关问题。
我们在以往也曾经说过。
然而,最近在咨询中这个问题特别突出。
值得再拎出来给大家好好讲讲。
说简单点儿,“以租代征”就是通过租地的方式来达到征地的目的,但租赁方式的土地流转和我们平常所说的“以租代征”不是一回事。“以租代征”这种行为规避了土地用途管理制度,规避了集体土地征收审批程序,还违背了《土地管理法》的相关规定。
您瞅瞅,这一下就违反了好几个法呢。
所以,明确告诉大家,以租代征是一种严重的违法行为,但它还特常见。“以租代征”表现形式其实有很多种,但我给大家总结了一下,现实中咱们村民经常遇到的“以租代征”基本有这2种:
1、以村委会的名义与村民签订土地租赁协议,之后改变土地用途。
2、基层政府租赁集体土地用于修建道路或公共设施,或另行将土地流转转租出去。
那咱们老百姓在遇到这种“以租代征”的情况下,该怎么办,如何应对呢?
您可别忘了我是干什么的,今天就给各位支三招。再碰到“以租代征”,您就不用怕。
下面请大胆吃下这颗安利!
【没得商量 坚决拒绝】
首先,“以租代征”就是租用咱们农民集体土地来进行非农业建设,这就是擅自扩大建设用地的行为。
这还了得,反了天了。
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调控有关问题的通知》早就明确了,没有依法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单位和个人就擅自通过“以租代征”占地建设的,这就属于非法占地行为。跟着国土资源部《关于坚决制止“以租代征”违法违规用地行为的紧急通知》就来了,对这种“以租代征”违法行为,不管谁干的,要依法追究谁的法律责任。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非法批准“以租代征”,罪加一等。
国家法律三令五申明确禁止“以租代征”,但还是有不少企业忽悠农民,上了当。很多农民因为”以租代征”最后失去了自己的土地。
所以,咱们记住了,谁要是想“以租代征”想弄走咱们农民的土地,没得商量,咱们上来就要坚决拒绝,绝不答应。
【搜集证据 举报违法】
“以租代征”本来就是违法的,所以它根本就不存在合法征地手续。咱们农民碰到这种情况,通过让他们出示一下合法征地手续就可以简单识别个一二出来。什么合法征地手续都没有,就拿出一个租赁协议,那八成就是“以租代征”了。
有的一些村委会工作人员,还是能够识别出这种“以租代征”的套路。但一些企业给了他们巨大的利益,在金钱面前,有些村领导干部明知违法,依然选择了和他们签订商业土地租赁协议,最终让咱们农民掉入陷阱,付出惨重代价。
所以重要的是,碰到“以租代征”,咱们要尽量搜集一些证据,录音或视频都可以,第一时间拨打国土资源部违法举报电话12336,向当地国土资源部门举报这种“以租代征”的违法行为,由国土资源部门来出面来制止、查处。
【起诉法院 赔偿损失】
那咱们前期已经被他们忽悠了,签订协议了,或已经被强行占地了。这个时候,咱们更不要着急,不要惊慌,要勇于面对,因为签的协议本身就是违法的,农民可以随时主张协议无效。咱们马上委托律师,直接把他们起诉至法院,确认签的土地租赁协议无效,要求返还土地,还得赔偿损失。
遭遇以租代征,咱们不要认为每月发您那点儿租金就占了便宜,“以租代征”下的这一笔租金相比征地补偿来说,毛都算不上。而且这种违法的土地租赁协议,一旦被发现,虽然可以追究他们的法律责任,但就算最后退还了土地,土地再也不是当初的土地了。后期土地复垦费用也会大大增加,最终农民的利益会损失巨大,吃亏的还是农民自个儿。
我今天说了这么多,就是为了能让咱们农民事先仔细斟酌,不被租金诱惑,绝不签什么协议,把“以租代征”扼杀在萌芽当中,坚决不把咱们的地租给他们。
这才是咱们老百姓最关心的事。
不要担忧,不要恐惧。
终有一天。
我们会被我们自己所拯救。
关于“以租代征”,您会选择采取什么维权策略,还有什么想说的,欢迎评论区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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